同一部抽湿机,标示了两个不同的抽湿量?
选购抽湿机时,消费者经常看到产品同时标示厂商惯用环境,和标准环境的抽湿量。
究竟两种量度方式有何不同?为何数值相差那么远?消费者又应该拣哪套标准作比较?
两套标准声称抽湿量相差达1倍
在机电署的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标准环境下,13部压缩式抽湿机样本声称的每日抽湿量,
分别由6.14升至近20升不等;但在厂商惯用环境下声称的抽湿量竟多1倍,由13.92升至40升不等!
湿度、温度高低决定压缩式抽湿机的抽湿量
两套测试环境声称的抽湿量大不同,关键在厂商惯用环境设定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均较机电署的标准环境为高。
若长时间维持在厂商惯用环境下,抽湿量自然较高。然而开启抽湿机一段时间后,室内湿度理应下降,抽湿量自然随之减少。
所以在相对湿度和温度都设定在较低的标准环境下,抽湿量自然较少!
厂商环境未能反映实际情况
消委会过去曾多次指出,在厂商惯用环境下量度的抽湿效能或会误导消费者,以为产品效能较佳。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拣选压缩式抽湿机时,应以机电署的能源标签上的抽湿量和能源效益级别等资料作比较。
消费者可浏览该署网页,了解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表列型号监察测试的结果:
( http://www.energylabel.emsd.gov.hk/tc/about/compliance_monitoring_testing.html )
资料来源:496期《选择》月刊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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