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今日(七月十五日)表示,铜锣湾渣甸坊一名注册中医涉嫌向病人处方含有未标示西药成分的药膏而被捕,市民如曾获处方该款药膏应停止使用。
卫生署早前根据情报,突击搜查京华中心二座注册中医陈靖婷的处所,并检获一批药膏。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两款没有标签的黄色药膏样本(见图)均含有未标示西药「曲安奈德」、「咪康唑」及「扑热息痛」成分。当中较大樽(直径约5.5厘米)的黄色药膏样本除上述成分外,亦验出含一种未标示西药成分「地塞米松」。因应化验结果,卫生署今日通知警方,并拘捕该名注册女中医,她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地塞米松」及「曲安奈德」属皮质类固醇,为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用于治疗炎症,不适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致严重副作用,例如库欣氏症候群,即出现圆脸及肌肉萎缩等病征。「咪康唑」亦为第1部毒药,常用于治疗皮肤受真菌感染的药物,外用可引致皮肤搔痒、刺激性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扑热息痛」普遍用作退烧及镇痛,使用过量可引致肝脏及肾脏受损。
卫生署会继续调查事件,并已要求涉事中医联络曾获处方涉事药膏的病人,以便进行医学监察。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署方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曾获上述中医处方药膏的市民,如有不适或怀疑,应尽快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在办公时间内,将有关药物送交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销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7/15/P20250715006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