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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含有未标示受管制成分的外用产品(附图)

  • 2023.08.15

卫生署今日(八月十五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一款标示为「廯康王草本乳膏」的外用产品,因发现该产品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
   
  署方根据一宗由医院管理局转介的个案,早前从一间位于荔枝角的处所购获上述产品样本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产品的样本含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药「丙酸氯倍他索」、「咪康唑」及「特比萘芬」。有关产品亦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卫生署与警方今日到该处所展开行动。行动中,一名57岁女子涉嫌非法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警方拘捕。卫生署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于治疗炎症的类固醇药物,不适当使用类固醇会引致皮肤问题及系统性的副作用如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肾上腺机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等。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产品属处方药物,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凭医生处方购买。「咪康唑」及「特比萘芬」用于治疗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问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位于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01室的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今日(八月十五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一款标示为「廯康王草本乳膏」的外用产品,因发现该产品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8/15/P20230815006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