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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应购买或服用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物质的口服产品「艾多美焕力饮」(附图)

  • 2021.11.02

卫生署今日(十一月二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一款名为 「艾多美焕力饮」的口服产品,因为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物质。

  署方跟进昨日(十一月一日)公布与服用上述产品相关的怀疑中毒个案,发现该产品由艾多美亚太有限公司(艾多美)分销。人员从艾多美位于长沙湾的处所取得上述产品样本作化验,于今天接获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艾多美焕力饮」样本含有「甲氧沙林」。

  根据艾多美提供的资料,上述产品在韩国制造,由该公司进口并透过其网站在本地分销。艾多美已设立热线电话(3611 7706)处理相关查询。

  「甲氧沙林」为《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只可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甲氧沙林」可用于治疗银屑病及白蚀等疾病。常见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头痛、晕眩、疲倦、抑郁,以及皮肤对阳光反应等。

  根据《条例》,非法售卖或管有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卫生署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如有需要会采取执法行动。待调查完成后,署方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服用来历不明的产品。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一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今日(十一月二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一款名为 「艾多美焕力饮」的口服产品,因为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物质。图示该款产品。

卫生署今日(十一月二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一款名为 「艾多美焕力饮」的口服产品,因为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物质。图示该款产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11/02/P20211102007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