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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要求两间持牌中药材批发商收回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槟榔」(附图)

  • 2026.04.24

卫生署今日(四月二十四日)要求持牌中药材批发商「中国红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红)和「明日灵芝药业有限公司」(明日灵芝)立即从市场收回两批中药材「槟榔」(批次编号:241201及0162509009-01),因为涉事批次样本被验出黄曲霉毒素超出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中药组制定的标准。

卫生署在进行恒常的市场监测时,取得上述样本。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槟榔」(批次编号:241201)每千克药材样本含39微克总黄曲霉毒素和29微克黄曲霉毒素B1,超出管委会中药组制定的标准(即每千克上述中药材含不多于10微克总黄曲霉毒素及5微克黄曲霉毒素B1)。而「槟榔」(批次编号:0162509009-01)每千克药材样本含8.8微克黄曲霉毒素B1,同样超出管委会中药组制定的标准,而其总黄曲霉毒素含量则符合上述标准。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红于去年一月从中国内地进口80包受影响批「槟榔」次到香港,每包600克;明日灵芝则于去年十月和十二月从中国内地进口共30包受影响批「槟榔」次到香港,每包同样600克。署方正追查有关中药材的分销情况,暂时没有接获有市民服用上述中药材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呈报。

中国红(电话:2857 6600)及明日灵芝(电话:6222 7696)已分别设立热线接受市民查询回收事宜。
 
卫生署会继续调查案件和密切监察相关的收回情况。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2条,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元和监禁三个月。待调查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亦可能将个案转介管委会考虑采取纪律行动。
  
卫生署呼吁市民若曾购买受影响批次的中药材,应立即停止使用。曾使用上述中药材并感到不适的市民,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槟榔」属附表2中药材,为棕榈科植物槟榔的成熟种子,其功能为杀虫、消积、行气、利水和截疟。

黄曲霉毒素主要由黄曲霉菌、寄生曲霉菌及相关种类的霉菌产生的一组耐热化合物。炎热、潮湿及贮存不当等因素可助长霉菌滋生,导致受污染药材含有大量黄曲霉毒素。署方建议业界对于易发霉的中药材应严格控制贮存设施的温湿度,而市民亦应将中药材妥善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世界卫生组织属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界定黄曲霉毒素会对人类致癌。长期摄入黄曲霉毒素可能会引致肝癌,对乙型肝炎带菌者更会构成较大的风险。
 
市民可浏览以下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网页,参阅更多有关黄曲霉毒素可能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及妥善贮存中药材等资讯:www.cmro.gov.hk/files/b5/useful_information/public_health/pamphlet/Herbal_Medicines_and_Aflatoxin.pdf

 

卫生署今日(四月二十四日)要求持牌中药材批发商「中国红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明日灵芝药业有限公司」立即从市场收回两批中药材「槟榔」(批次编号:241201及0162509009-01)。图示「槟榔」(批次编号241201)的样本。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24/P20260424006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