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卫生署严厉打击贩运危险药物和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抗肥胖症药物(附图)

  • 2026.04.20

鉴于市面上有人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但属于《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下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的抗肥胖症药物,卫生署今日(四月二十日)表示,连日来加强在全港各区巡查和执法,已联同警方拘捕了五名涉嫌违反药物相关法例的男子,并检获大量未经注册药物,包括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未经注册抗肥胖症药物。
 
上周五(四月十七日),卫生署联同警方搜查沙田区一间注册药房,检获超过400粒危险药物「氯硝西泮」、20种未经注册的药物(包括六盒未经注册、以日文标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抗肥胖症药物),以及30多种其他受管制药物(包括2 700多粒的精神科药物「唑吡坦」等)。行动中,四名年龄介乎25岁至55岁的男子被捕。他们涉嫌违反药物相关法例,包括贩运危险药物、非法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未将第1部毒药存放在上锁容器内等。
 
卫生署今日再联同警方在佐敦一间注册药房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36岁男子,他涉嫌非法售卖抗肥胖症药物(产品标签上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第1部毒药)和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以及未将第1部毒药存放在上锁容器内。行动亦检获13盒标签上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未经注册的抗肥胖症药物。
 
卫生署的调查继续。
 
「替尔泊肽」用以治疗肥胖症,其副作用包括呕吐、恶心和腹泻。含有「替尔泊肽」、「唑吡坦」及「氯硝西泮」的药剂制品均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必须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此外,「氯硝西泮」属《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规管的危险药物。
 
卫生署强调,署方有既定机制监察市场上(包括互联网上)销售的药物。当发现有人涉嫌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危险药物,本署会即时展开调查,需要时亦会把个案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或与其他执法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定会依法处理。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未将第1部毒药存放在上锁容器内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此外,根据《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00港元及终身监禁。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销售。卫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卫生署提醒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任何药物作体重控制用途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已备有「有关肥胖问题及纤体产品的健康讯息」和「含未标示西药成分减肥产品」资料,供市民参阅。

 

卫生署连日来加强在全港各区巡查和执法,联同警方拘捕了五名涉嫌违反药物相关法例的男子,并检获大量未经注册药物。图示检获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未经注册抗肥胖症药物。

 

卫生署连日来加强在全港各区巡查和执法,联同警方拘捕了五名涉嫌违反药物相关法例的男子,并检获大量未经注册药物。图示检获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未经注册抗肥胖症药物。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20/P20260420007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