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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管含有氯己定的皮肤消毒产品

  • 2019.10.08

卫生署今日(十月八日)表示,因应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决定加强规管含有氯己定的皮肤消毒产品,署方已更新相关指引内容,修订将于二○二○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就近期有含有氯己定的皮肤消毒产品被发现受细菌污染,管理局经审视现行药剂制品的定义,及参考海外对消毒产品的规管措施后,决定收紧对相关消毒产品的销售规管。

在「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条例》)(第138章)将产品归类为『药剂制品』指引」下,氯己定相关内容已修订如下:
 
含氯己定及用于人或动物皮肤的消毒产品均被归类为药剂制品(除另有说明外),或除非:
 
(i)该产品清楚用中文及英文标示为只作洗手用途(或同等标示);或
(ii)该氯己定是用作化妆产品的防腐剂或抗菌剂。
 
新规管正式生效后,符合上述定义含有氯己定的消毒产品必须向管理局注册为药剂制品,方可在本港巿场合法售卖。根据《条例》,销售及管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可被判罚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会就管理局最新规定发信通知业界及相关持份者。为了让业界有充足时间准备以符合最新规定,管理局决定有关修订将于九个月后, 即二○二○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如欲了解最新规管措施及有关消毒产品的资讯,可浏览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www.drugoffice.gov.hk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10/08/P20191008005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