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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含未标示受管制成分外用软膏(附图)

  • 2017.04.07

卫生署今日(四月七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一款名为「狼毒」的外用软膏,因为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成分。

署方跟进一宗市民投诉,购买上述产品样本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样本含有两种第1部毒药,即「丙酸氯倍他索」及「酮康唑」。卫生署正继续调查。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于消炎的类固醇物质,不当或过量使用类固醇会引致皮肤问题及全身性副作用如圆脸、高血压、高血糖、肌肉萎缩、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等。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产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酮康唑」用于治疗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说:「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停止使用,如有怀疑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今日(四月七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一款名为「狼毒」的外用软膏,因为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成分。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4/07/P20170407007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