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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在金鼓鱼样本验出孔雀石绿

  • 2016.03.23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公布,一个金鼓鱼样本验出含孔雀石绿。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在沙田大围街市地下F15号档抽取上述金鼓鱼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的孔雀石绿含量为十亿分之八百六十五。」

发言人说:「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鱼类疾病。主要的农业经济体系,例如内地、欧盟、加拿大和美国均禁止向食用鱼使用这种化学物质。根据《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绿。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已采取跟进行动,包括知会涉事零售商上述违规情况及指令其停止出售有关批次产品。该零售商表示,涉事产品已没有存货。中心会追查问题食物的来源和分销情况。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3/23/P2016032308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