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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磡食肆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 2015.12.30

红磡 一食肆经营者因没有妥善贮存未加掩盖的食物,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友联发烧腊饭店」,位于宝其利街2号K地下A铺,由今日(十二月三十日)至明年一月十二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八月及十一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一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去年八月及今年一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三千三百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店铺今年四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http://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2/30/P2015122904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