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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未经注册作中医执业被判刑

  • 2015.05.28

一名64岁女子因未经注册作中医执业,今日(五月二十八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禁四个月,缓刑三年。

卫生署及警方于去年五月十二日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于九龙旺角西洋菜南街168号一所美容中心。调查发现该名女子于该处所提供针灸疗法。她因涉嫌未经注册作中医执业而当场被捕。

在传统中医药学的理论下,针灸为中医疗法的一种,在特定的穴位上进行刺激,以调理身体和治疗疾病。由于针灸过程可能涉及皮肤穿刺,使用不当可导致细菌和病毒感染,以及身体不适,例如晕针、断针等。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卫生署一直非常关注有部分美容业界非法作中医执业,对市民健康构成潜在的风险及引起相关的并发症。」

发言人解释:「根据《中医药条例》(549章)第108条,任何人如并非注册中医或表列中医在香港作中医执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三年。」

卫生署提醒市民在美容中心进行程序包括针灸,可能存在风险。消费者决定进行这类程序前,应与其医护人员讨论有关程序的益处、风险及详细内容,在充分掌握有关资料的情况下,才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