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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搜查店铺涉嫌非法管有含受管制西药成分的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 2014.06.24
卫生署今日(六月二十四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位于观塘一间涉嫌非法管有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零售店铺。

卫生署根据情报,发现该零售店铺展示两款怀疑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以供销售。这两款产品为含有第I部毒药「苯佐卡因」的「Baby Teething Gel」及含有「葡萄糖胺」的「Triple Flex Caplets」。两款产品的标签均没有标示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行动中,警方拘捕一名涉嫌非法管有第I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三十九岁女子。

卫生署的调查仍然继续。

卫生署发言人说∶「『苯佐卡因』属局部麻醉剂,用以纾缓痛楚及痕痒,可能会引致过敏反应及正铁血红蛋白血症等副作用。有关产品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在药房售卖。『葡萄糖胺』是一种非处方药物,用于舒缓关节问题。」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管有或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I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从市面购买或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因为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并未经由管理局评审,其安全、品质及效能未获保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均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市民不应在没有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下自行使用药物,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停止使用,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五六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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