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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搜查非法售卖含有已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的零售店铺

  • 2014.01.29
卫生署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位于铜锣湾的一间零售店铺,有关店铺涉嫌售卖怀疑含有未标示及已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Slim fast」。

卫生署在监测行动中,于该零售店铺购得该款减肥产品以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已禁用西药成分「酚酞」。行动中亦搜获其他同样在包装上标示为「Slim fast」的不同颜色胶囊,已全部检走作进一步化验。一名三十三岁女子因涉嫌非法销售及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而被拘捕。

「酚酞」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调查仍在继续。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合法售卖。非法售卖及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服用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并未经由管理局评审,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可能未获保证。

发言人忠告:「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有疑问或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该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五六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发言人说:「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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