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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个批次威力特效止咳水

  • 2013.05.03
卫生署今日(五月三日)指令持牌药物批发商国际制药厂有限公司因品质问题,从货架回收一个批次的「威力特效止咳水」(注册编号:HK-12650,批号:421201)。

卫生署在市场监察时,抽取了威力特效止咳水有关批次样本由政府化验所检测。今日,检验报告证实产品其中一种主要成分可待因的含量比标签标示为低(约标示含量的百分之八十五)。此品质问题有可能影响产品的疗效。

卫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根据批发商资料,该产品由中国的广州力纯制药有限公司所生产。共六千瓶受影响批次的药水于二○一二年十二月进口香港,其中约三千四百瓶已供应给本地药房。

威力特效止咳水含有可待因、麻黄碱及异丙嗪,用于舒缓咳嗽。此产品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在药房出售。

批发商已设立热线 2345 0633 供市民查询。卫生署会密切监察回收情况。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一三二章),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属刑事罪行。定罪后最高罚则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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