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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搜查涉嫌非法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零售店铺

  • 2013.04.15
  卫生署今日(四月十五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位于荃湾的一间零售店铺,发现有关店铺涉嫌非法管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

  卫生署根据市民投诉作出调查,发现位于荃湾的一间零售店铺非法管有多款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详见附件)。有关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全属非处方药物,产品标签显示它们含有用以纾缓关节痛症的葡萄糖胺。所有药剂制品的标签均没有标示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初步调查发现,有关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是由该公司从香港以外地方购得。

  行动亦突击搜查该公司位于尖沙咀的总店,并发现类似的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行动中,一名四十七岁男子涉嫌非法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作贩卖用途被警方拘捕。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药剂制品必须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合法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的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的调查仍然继续。

  卫生署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从市面购买或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因为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并未经由管理局评审,其安全、品质及效能未获保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均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如市民使用有关产品后有疑问或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五六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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