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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四款未经注册中成药

  • 2013.02.22

卫生署今日(二月二十二日)指令一间持牌中成药批发商「蔘龙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蔘龙企业),从市面回收其供应的四款怀疑未经注册的中成药,包括「蔘龙人蔘胶囊」、「蔘龙人蔘锭」、「蔘龙精制人蔘粉(五十小包装)」及「蔘龙精制人蔘粉(两樽装)」。

卫生署在接获涉及位于佐敦弥敦道二三八号一二○一至一二○四室的蔘龙企业的情报并跟进调查后,指令回收有关产品。署方发现上述产品并未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注册。初步调查亦发现上述产品于马来西亚制造,并由蔘龙企业进口本港。根据标签显示,该四款产品用作解除疲劳。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未经注册的中成药的安全、效能及品质均未经证实,因此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署方的调查仍在继续,至今没有接获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蔘龙企业已设立热线二七三六 九六八○回应相关查询。署方会密切监察回收。」

发言人解释:「根据《中医药条例》(第五四九章)第一一九条,任何人不可销售、进口或管有未经注册的中成药,最高刑罚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徵询律政司的意见。另外,卫生署亦会将个案转介管委会考虑作纪律处分。」

发言人呼吁曾购买有关未经注册中成药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将产品于办公时间内送交观塘巧明街一百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十六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市民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有关注册中成药的名单,可参阅管委会网页( www.cmchk.org.hk/pcm/gb/#main_dis.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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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香港特区 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2/22/P2013022204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