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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力抗燃香口珠4毫克105片装一个批次产品

  • 2012.10.19

卫生署今日(十月十九日)同意持牌药物批发商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Hong Kong) Limited从消费者回收力抗燃香口珠4毫克105片装(注册编号:HK-25612)的一个批次产品(批号:NL752C),因为有关产品的标签错误。 卫生署今日(十月十九日)同意持牌药物批发商Johnson & Johnson Consumer (Hong Kong) Limited(J&J)从消费者回收力抗燃香口珠4毫克105片装(力抗燃4毫克)(注册编号:HK-25612)的一个批次产品(批号:NL752C),因为有关产品的标签错误。

J&J接获零售商的通知后得悉有关错误。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产品的本地供应商利丰亚洲(香港)有限公司--医疗保健组(利丰亚洲)误将2亳克的宣传资料贴纸贴在该批力抗燃4毫克的产品外盒,有关的标签错误可能导致2毫克香口珠的使用者误用4毫克的香口珠,因而增加出现恶心、呕吐和头痛等不良反应的情况。」

力抗燃4毫克由McNeil AB在瑞典生产,含有尼古丁,属非处方药物,作戒烟用途。

J&J的销售纪录显示,受影响批次共有614盒的产品在二○一一年十二月进口本港,本地供应商利丰亚洲其后将2亳克的宣传资料贴纸贴在产品的外包装盒。受影响批次其后于二○一二年七月推出市场,共有461盒售给医院管理局和零售商,另有120盒出口往澳门。

卫生署已就事件通知澳门药监当局采取必要行动。署方会继续调查,并监察回收行动。

J&J已设立热线电话(2628 9775)解答相关查询。

至今,卫生署未有接获与该产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发言人透露:「错误标签触犯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有关条例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呼吁:「医护人员和零售商应停止供应有关批次的产品,消费者亦应立即停止使用。至于其他批次的产品,消费者应在使用前检查产品标签。曾使用受影响产品的人士,如有疑问或感不适,应请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10/19/P2012101905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