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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掺杂西药成分的中成药

  • 2012.10.08

卫生署今日(十月八日)指令一持牌中成药制造及批发商「养吾堂药厂有限公司」从市面回收一款名为「姑嫂调经丸」(注册编号:HKP-00782)的注册中成药。卫生署今日(十月八日)指令一持牌中成药制造及批发商「养吾堂药厂有限公司」从市面回收一款名为「养吾堂天喜丸」(注册编号:HKP-15616)的注册中成药。 卫生署今日(十月八日)指令一持牌中成药制造及批发商「养吾堂药厂有限公司」(「养吾堂」)从市面回收两款名为「姑嫂调经丸」(注册编号:HKP-00782)和「养吾堂天喜丸」(注册编号:HKP-15616)的注册中成药。

卫生署发言人说∶「政府化验所今日验出卫生署从市场监测中抽取的『姑嫂调经丸』样本含有两款非类固醇消炎药成分,分别是双氯芬酸和吲哚美辛。该产品是由『养吾堂』生产,用于纾缓妇女经期不适。」

发言人续说∶「『养吾堂天喜丸』同样由『养吾堂』生产,成分与生产过程和『姑嫂调经丸』相同,同样用于纾缓妇女经期不适。卫生署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作为预防措施,署方基于公众安全理由指令养吾堂回收此产品。」

发言人补充∶「非类固醇消炎药被广泛应用于治疗痛症。病人因使用此类药物而引发例如肠胃溃疡等并发症的机会比一般人高,部分并发症可能不带症状而未能及时被发现,直至出现并发症如内出血等,才被发现。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香港法例第138章),含有上述两种成分的产品被列为第I部(附表3)毒药,必须有医生处方及在药剂师监督下才可购买。若据该中成药指示服用,该两种非类固醇消炎药的成分都是低于常用治疗剂量水平。卫生署至今未有接获与该两种中成药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养吾堂」已设立了电话热线2557 2686供市民查询。卫生署会密切监察回收情况。调查仍在进行中。

发言人表示:「由于个案有可能触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香港法例第138章),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征询律政司意见。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非法售卖或管有第I部毒药,以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罚则均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此外,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违反《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香港法例第132章),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和监禁三个月。卫生署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考虑作纪律行动。」

发言人忠告∶「巿民应立即停止服用上述产品。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怀疑或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拥有该款产品的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将产品送交观塘巧明街100号Two Landmark East十六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10/08/P2012100805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