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回收信兴药粉行供应的未经注册中成药

  • 2012.08.24

卫生署今日(八月二十四日)指令持牌中成药制造商「信兴药粉行」(信兴),回收其于未获牌照的地址(上环皇后大道西168号2楼C室)所供应的未经注册中成药(详见附件)。

卫生署在接获有关上述处所的情报后作出调查,于今日联同警方采取行动,并作出以上回收呼吁。

卫生署发言人说:「根据初步调查,信兴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仔。但卫生署人员在上环处所发现中成 药产品,而该些中成药产品及上环处所均未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注册。信兴确认该批未经注册中成 药于香港仔制造,并运送至上环处所作贮存及销售。」

发言人补充:「虽然有关中成药产品的销售分布仍在调查中,初步资料显示信兴主要销售其产品予 合资格中医师。」

卫生署已指令信兴就有关的回收联络其客户。信兴客户可致电其设立的热线(2548 0926)查询。

卫生署至今没有收到相关不良事故的报告。署方会密切监察信兴的回收行动。

发言人表示:「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考虑作纪律处分。 」

「另外,任何人销售、进口或管有未经注册的中成药,有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549章《中医药条例》 第119条,最高刑罚为罚款十万元和监禁两年。当完成调查后,署方会与律政司商讨可能的检控行动。 」

发言人呼吁,从上址购得有关中成药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有关产品,并将之交到卫生署于 九龙观塘Two Landmark East十六楼的办公室。

附件: 回收信兴药粉行供应的未经注册中成药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8/24/P2012082405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