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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回收百癣灵特效皮肤喷雾

  • 2012.06.04

百癣灵特效皮肤喷雾 卫生署今日(六月四日)同意本地药物制造商美亚制药厂有限公司(美亚)从市面自愿回收所有百癣灵特效皮肤喷雾(注册编号:HK-54689),因为有关产品的部分包装盒附有未经批核的标签,属未经注册的产品。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署方是在调查一宗市民就有关产品的查询时得悉事件。

调查显示美亚曾将有关产品售予分销商永佳药业有限公司(永佳)。永佳继而将该产品售给本地零售商。在分销有关产品期间,永佳在未经授权下重新标签部分产品的包装盒。

卫生署的调查继续。

百癣灵特效皮肤喷雾含水杨酸,是治疗香港脚的非处方药物。

至今,卫生署未有接获与该产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发言人解释:「事件涉嫌违反《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根据该条例,非法制造药剂制品和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违法,一经定罪,每项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罚款十万元和监禁两年。」

美亚已设立热线(2601 2670)回答查询。卫生署会监察回收情况。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6/04/P2012060405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