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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铬含量超标的中成药

  • 2012.05.06

特效强力消炎丸 卫生署今日(五月六日)指令持牌中成药制造商香港制药厂(香港制药)从市面回收一款名为「《德国永达商标》特效强力消炎丸」(注册编号:HKP-09565)的中成药。

卫生署发言人说:「署方收到一宗关于上述中成药的情报,显示该产品的胶囊铬含量可能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限量标准(即含量为百万分之二);卫生署的相关调查亦立即展开,经调查后,作出回收指令。」

发言人补充:「政府化验所的初步化验结果显示,『特效强力消炎丸』的一个胶囊样本,铬含量为百万分之八十四。该产品的其他胶囊样本的化验工作仍在进行中,有待结果。」

「有关的调查仍然继续。初步资料显示,受影响中成药的胶囊来自内地广东省。卫生署已就事件通报内地当局作出跟进。」

发言人说:「铬自然存在于环境中,亦是食物中必需的营养素。由于铬无处不在,故铬存在于胶囊是可预期的。大量进食铬,可能会损害呼吸道、心脏、肠道、肝脏、肾脏等功能,甚至引致死亡。长期暴露于铬可致癌。」

发言人强调:「就今次个案而言,如市民根据该产品的建议剂量服用药物,以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水平为参考,其铬摄取量不会对身体构成即时的不良影响。」

市民可致电制造商设立的热线(2421 6382)查询。卫生署会密切监察制造商的回收行动。

自内地报道有关受铬污染的胶囊事件,卫生署已去信所有中成药产品证明书持有人,吁请他们检验所持有产品,并确认产品中胶囊的来源。如产品的空心胶囊由内地供应,持有人需要提交相关的铬含量化验报告。卫生署亦通过市场监测,对中成药胶囊产品进行抽样化验。

发言人说:「卫生署的调查继续进行,并会密切监察内地出现受铬污染的胶囊事件的情况。」

「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52(1)条,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和监禁三个月。当完成调查后,我们会与律政司商讨可能的检控行动。」   

发言人呼吁,购有上述中成药的市民应立即停用,并将之交到卫生署于九龙观塘Two Landmark East十六楼的办公室。  

市民如服用该款产品后有任何不适,应尽快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迄今,卫生署未有接获与该产品有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转载自香港特区 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5/06/P2012050604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