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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批「散利痛」

  • 2012.01.19

散利痛 卫生署今日(一月十九日)同意持牌药物批发商拜耳医疗保健有限公司(拜耳),从消费者回收一个批次(批号:CM01474)的「散利痛」(注册编号:HK-24091),因为产品的包装出错,部分在包装盒上标示为二十粒装的产品,实际为十粒装。

拜耳透露,受影响批次在印尼生产,共有61,701盒有关批次的产品自去年九月已售给本地零售商。

「散利痛」含「扑热息痛」、「丙基非那宗」和「咖啡因」,是用以纾缓疼痛和发烧的非处方药物。

拜耳已设立热线电话(2814 5299)解答市民查询。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售卖药物而其包装盒出现错误描述,有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有关条例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补充:「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中,卫生署在完成调查后,会就进一步的行动徵询律政司的意见。我们亦会继续监察回收行动。」

(转载自香港特区 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1/19/P2012011905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