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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款「飞利浦」电风筒获自愿回收

  • 2011.05.31

停用两款「飞利浦」电风筒停用两款「飞利浦」电风筒 机电工程署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呼吁市民立即停用两款「飞利浦」电风筒,以策安全。

根据供应商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非常罕有的情况下,该两款电风筒如长时间连接电源,即使没有使用并已关掉开关制,仍有可能会出现过热,构成火警危险。

两款电风筒型号为HP4931和HP4940,分别刻有0832-1104和0808-1023周码,在二○○八年二月至二○一一年一月期间制造并于香港市场供应。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已安排自愿回收及提供免费更换服务,并于今日及明日(六月一日)在报章刊登通告。

有关详情,市民可致电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热线 2145 5112查询,或参阅其网址 http://www.philips.com.hk/replace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5/31/P2011053002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