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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错误标签的处方药物

  • 2011.04.15

回收错误标签 卫生署昨日(四月十四日)指令持牌药物批发商阿特维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回收药剂制品「Amitriptyline Tablets 10mg (Actavis)」(注册编号:HK-22054)的其中一个批次,因为部分标签上列印的有效日期出错。

事件源于卫生署接获医院管理局通知,指其中一个批次(批号:AA750)的产品被发现载有印上有效日期为「16/10/2014」或「16/01/2014」的其中一款标签。

受影响的批次于今年三月由英国入口共1,266瓶(每瓶1,000粒)。其后由科达药业有限公司再包装成2,547瓶(每瓶500粒)供本地销售。纪录显示约有1,500瓶产品已供应给公立医院、药房及私家医生。

按现时的调查显示,正确的有效日期应为制造日期起计算三年,即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虽然标签出错的原因仍有待调查,初步了解可能是标签印刷时有误差。现时没有证据显示其他批次受影响。卫生署的调查继续进行。

卫生署发言人解释:「卫生署指令批发商从市场回收受影响批次的产品,是因为错误标签触犯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有关条例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但是次事件不涉及安全性及品质问题。」

「Amitriptyline Tablets 10mg (Actavis)」是处方药物,用作治疗抑郁症和小儿晚间尿床,须有医生处方才可在药房由注册药剂师监管下出售。

发言人促请医护人员及零售商立即停止供应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及尽快联络批发商。市民若持有受影响的产品应联络批发商以作处理。该公司已设立热线(电话:2827 9199)供市民查询。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4/15/P201104150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