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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要服用含受管制成分的减肥产品

  • 2011.01.11

纤美因子 卫生署今日(一月十一日)呼吁市民不要服用一种名为「纤美因子」的减肥产品,因为该产品含有受管制的成分。

卫生署在跟进调查一宗市民查询「纤美因子」产品后作出上述呼吁。署方于二○一○年十二月到铜锣湾一间零售店购得有关产品样本,样本的化验结果显示产品含有「西布曲明」类似物。

卫生署今日采取行动,在产品的批发商及有关零售店搜获共八百一十五盒有关产品。

有关产品较早时候曾被发现含有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卫生署于二○○九年四月九日曾发出新闻公告。

「西布曲明」曾是一种经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西药, 用于抑压食欲。于二○一○年十一月,管理局鉴于含「西布曲明」的产品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而禁止使用。「西布曲明」类似物的化学构造和「西布曲明」近似,相信对健康构成相同风险。

含「西布曲明」类似物的产品属于第一部毒药,需要符合法例要求才可出售。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非法销售第一部毒药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曾经使用该产品的市民立即停用,如服用后不适,亦须尽快求医。

他们应于办公时间内,将有问题产品交给卫生署位于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

发言人重申,均衡的饮食和运动是保持健美的要诀。市民如欲减肥,应先请教医护人员。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1/11/P2011011102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