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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家长注意圣诞玩具安全

  • 2007.12.18

海关今日(十二月十八日)提醒家长,一款由电池操控的发光棒玩具对儿童构成危险。

海关在巡查九十六间出售圣诞玩具的零售店后,把十二款不同种类的圣诞玩具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进行安全测试,其中十个样本通过测试。

在其馀两个样本中,一款海关在荃湾一间商店购得的电池操控发光棒发现具有低危险度。在下跌测试中,该玩具的发光二极管(LED)的金属电线会外露,违反玩具不能有尖角部分的安全规定。同时,在下跌测试中,玩具的电池脱落,未能符合有关细小配件的安全要求,对儿童构成窒息危险。

同时,零售商亦没有在该款玩具上列明零售商名称和地址。

另一玩具样本是一款在旺角区一间商店售卖的圣诞头饰。该头饰未能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就玩具须附有识别标记的要求。零售商并没有在该玩具上列明零售商名称和地址。

海关现仍进行调查。如有足够证据显示有人违反《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海关会采取检控行动。

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士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玩具,除非该等玩具符合以下其中一套安全标准的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甲)国际玩具工业委员会所订立的国际玩具自律安全标准;
(乙)欧洲标准
EN71;和
(丙)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标准
F963-96a

任何人违反该条例,最高刑罚是首次定罪会被罚款十万元和监禁一年;其后每次定罪会被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两年。

市民如发现怀疑不安全玩具,请致电海关24小时举报热线2545 6182

家长在选购玩具时,请注意以下要点:

  • 留意标签所示的合适使用年龄建议。不要选购只适合三岁以上小童玩的玩具给三岁以下小童;
  • 阅读并遵照玩具上所附载的所有指示。留意玩具有否尖角或锋利之处;
  • 含有波子和小球的玩具特别对三岁以下小童构成危险,应避免让三岁以下小童玩这类玩具。家长应防止儿童吞下或把任何细小玩具或分拆组件的玩具吸入鼻孔,因为会引致窒息死亡;
  • 避免让小童接触磁石玩具。如小童吞下多于一块磁石,磁石可能会在体内互吸,导致肠脏扭曲致死。家长如发现小童吞下磁石,应尽快求医。
  • 留意玩具的颜料可能含过量铅,会令小童的肾脏受损;
  • 避免让八岁以下小童接触未吹气气球,并即时弃掉已破气球碎片。避免他们因吞下未吹气气球或气球碎片而窒息;
  • 确保玩具的电池安装妥当,令小童无法取出。切勿把新旧电池一并使用,或硷性和碳性电池并用,或把可充电和不可充电的电池合用;和
  • 不应让儿童将玩具发声部分贴近耳朵,应在发声位置加上胶贴,减低音量。

由二○○六年十二月至二○○七年十一月,海关进行了逾1,000次玩具安全巡查。就供应未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的玩具,海关检控了一个入口商,一个批发商和两个零售商,并向101间玩具销售商发出书面警告。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12/18/P2007121802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