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自今年四月中至今,再接获 5 宗配戴隐形眼镜人士感染真菌引致的角膜炎个案,令到自去年五月以来本港同类个案累积至 32 宗。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近期接获这 5 宗个案的患者包括 2 男 3 女,年龄介乎 21 至 28 岁,他们都曾于去年往公立医院求诊。
他说:「在 32 名患者中,卫生防护中心已联络了其中 31 人, 29 人声称曾使用博士伦公司生产的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药水( ReNu multipurpose contact lens solution )。」
生产商已由今年二月起自愿暂停在港销售该种药水。
发言人说 : 「卫生防护中心会继续密切监察本地情况。」
他提醒使用隐形眼镜的市民应遵从以下守则,以预防与隐形眼镜有关的角膜炎:
- 处理隐形眼镜、隐形眼镜护理药水及有关配件前,应适当地用皂液及水洗手。
- 应定期接受视光师 / 眼科医生检查,并遵从视光师 / 眼科医生的建议来清洁及消毒隐形眼镜及有关配件。
- 遵从视光师 / 眼科医生的建议,包括连续配戴隐形眼镜的时限及更换镜片的时间表。配戴隐形眼镜的时间不应长过建议的时间,并应遵从视光师 / 眼科医生的建议定期更换镜片。
- 通宵泡浸隐形眼镜于护理药水前,镜片两面必须用手指洗擦 20 秒并要彻底冲洗。再次配戴前,需用盐水洗净。
- 储存镜片的容器内的护理药水必须每日更换。
- 隐形眼镜护理药水应妥善盖好。
- 隐形眼镜护理药水应于开启后一个月弃置。
- 储存镜片的容器必须定期清洁、洗净及保持乾爽,以免滋生细菌。
- 所有隐形眼镜、护理药水及有关配件应放置于阴凉处。
- 每星期应将储存镜片的容器放在刚煮沸的热水中浸十分钟,以作消毒。
- 储存镜片的容器应每三个月更换一次。
- 切勿配戴已过使用期限的隐形眼镜。
- 切勿用唾液、樽装水或水喉水润滑镜片。
- 若眼部感到不适或眼红,应立刻除掉隐形眼镜,并请教你的视光师或眼科医生。
- 如眼部不适持续,应立刻向医生求诊。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605/03/P2006050303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