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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指令回收一中成药

  • 2005.11.25

「白牡丹祛疤丸」生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 忠告市民不要服食一批生产批号为05071的「白牡丹祛疤丸」的中成药。

上述批号的产品经化验後,发现每克含有29微克「铅」。按其建议服量,服用该批产品的人士每天会服用10(即一樽)该产品,即每日服食290微克「铅」。中成药含铅量的最高限量是每日179微克。因此,上述批号的产品含铅量超过了有关的最高限量。铅的中毒徵状包括贫血、肾功能衰竭、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血液循环系统的损害甚至死亡。

生署在调查一宗市民怀疑服用中药後不适个案时,对该中成药进行抽样检验,发现样本 (生产批号05071) 含铅量超出标准。医院检查结果显示该病人的不适并非由铅中毒引致。

生署发言人说:「已指令该产品的生产商白牡丹药业有限公司立即从市面回收上述批号的产品,并交回生署。」

生署发言人说:「市民如已购买了上述批号的产品,应停止服用,将之销毁或把产品於办公时间交回生署位於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公共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

市民可致电 2690 2389向生产商查询有关回收事宜。

生署也已设立查询服务 2319 5119,於办公时间内接听市民电话。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511/25/P2005112502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