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手提电话充电器须回收

  • 2002.03.18

机电工程署今日(三月十八日)促请市民马上停止使用随 "Trium" 某些型号手提电话一起出售的充电器,以策安全。

机电工程署获悉海外国家回收上述充电器後,马上联络有关供应商,并作出以上呼吁。

根据供应商Trium Telecom Asia-Pacific Pte Ltd提供的资料,当该款充电器从插座中拔出时,充电器的顶盖可能会出现松脱情况,与充电器的三脚插座分开,这可能导致带电部份外露,因而对使用者构成触电的危险。

该款须要回收的充电器印有"MADE IN PHILIPPINES"及"MODEL:TA3061-UK"字样,并附有或高於"0105......"的产品编号。

该款充电器是自从去年九月起随"Trium"某些型号手提电话包括Mars, Eclipse及 Neptune一并售出作配件之用。

市民请尽速把这些充电器退回给供应商。供应商将会提供一个全新的充电器作交换。消费者在拔出该充电器之前应先将插座的电源供应关掉,以策安全。

有关回收的详情,市民可致电供应商的本地授权代理商--菱电国际有限公司热线二五一○ 一七五○查询。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203/18/03181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