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及意见
本会意见
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皮肤防御屏障功能和新陈代谢发展尚未成熟,对外界的刺激和伤害较为敏感。若误用「仿化妆品玩具」、「仅用于玩具的化妆品」或使用不合规格的「具玩乐价值的化妆品」,可能构成安全风险。基于安全考量,本会建议家长切勿让3岁以下婴幼儿把玩或接触这些产品。
家长如拟选购这些产品给孩子,建议应细阅产品说明,清楚了解其用途及适用范围,并陪同与指导儿童把玩或使用。针对「具玩乐价值的化妆品」,初次使用前建议先进行小范围局部测试(如手臂内侧),确保无异常反应后,方于适用部位上适量使用。
此外,本会呼吁生产商应加强产品标签资讯的完整性与透明度,清楚标示产品用途、适用年龄与范围、使用及清洗方式,以及有效期限等重要资料。于产品配方设计方面,应避免使用高风险化学成分,并采取「极简配方」原则;尤其是「具玩乐价值的化妆品」,建议尽量减少或避免使用香料、着色剂及防腐剂等。此外,生产商应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例如,玩具应符合本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或欧洲玩具标准EN71等玩具规范;而化妆品则应符合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或欧盟《化妆品条例》等要求,以确保产品安全。
选购及使用贴士
选购时
- 选择信誉良好、正规的零售店或官方授权的网上平台购买;
- 细阅产品的适用年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警告字句等资料;
- 严格区分产品属性,明确辨识其为玩具或化妆品,并留意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例如,玩具应符合本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或欧洲玩具标准EN71等玩具规范;而化妆品则应符合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或欧盟《化妆品条例》等要求;
- 避免选购带有香味或刺激性气味的产品;及
- 避免选购过期、快将过期或欠缺使用期限的产品。
使用时
- 确保儿童在成人监护及指导下正确把玩或使用产品;
- 把玩或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双手,应避免产品中的腮红或闪粉等产生的粉末进入口、眼睛或鼻,并慎防儿童误食;
- 注意产品使用后是否易于清洁,且不易残留;
- 避免在伤口或敏感的皮肤部位使用该等玩具;另外,初次使用时应先于局部范围试用,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用并就医;
- 提醒儿童避免与他人共用「具玩乐价值的化妆品」,并于睡前彻底卸妆;及
- 妥善存放产品于阴凉干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