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政府应对漂绿行为的法规或政策
鉴于气候暖化问题日益严峻,环境保护迫在眉睫,漂绿行为却大行其道,故此,不少国家或地区政府,例如美国、欧洲、加拿大及南韩等,纷纷推出防止漂绿的政策和法规,在促使企业切实执行社会责任及落实环境保护之余,亦期望刺激可持续消费的发展,见表三。
虽然不同地区针对漂绿订定的法规有所差异,但有一个共通点,就是针对企业的环保声明及广告进行规管。各地法规都要求企业对其提出的环境营销的声称提出实际证明,及禁止企业使用诸如「环境友善」或「生态友善」等空泛性的环保宣传口号。在众多的地区当中,又以美国的执法较为频繁,欧洲的罚则较为严厉。
美国方面,自2015年起,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已开始陆续对有推出具绿色误导成分广告的公司采取行动。例如,FTC曾在2021年针对沃尔玛(Walmart)和柯尔百货公司(Kohl's)的纺织商品广告中将人造纤维塑造成竹子制成的不实环保形象进行司法诉讼,最终两间企业共以$550万美元赔偿结案。
欧洲方面,欧盟提出的「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 Directive)草案要求欧盟会员国针对违反指令者设立罚则,包括罚款、没收所得的政府补助及一定期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或受政府补助等。就罚款数额而言,指令建议至少应为该企业年度营业额之4%,所涉金额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