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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价 = 原价? 超市减价促销标价含糊误导有待改善

  • 2019.09.16

以「减价」、「特价」、「优惠价」等价格优惠发售货品,是超级市场常用的促销手法。消费者委员会检视4间连锁超市的42款货品,发现有超市近9成货品同时标示「删除价」和真实售价,然而用线删去的价格,不一定是消费者所理解的「原价」,做法有故意营造减价效果,误导消费者之嫌;而且各商户所标示的「标準价」、「建议零售价」也没有具体而划一的定义,除有机会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亦会损害消费者获取正确讯息,行使知情选择的权利。

消委会2014年的报告已发现业界採用标价不清的促销手法,是次调查结果反映问题依旧没有改善。由于货品价格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决定,消委会指商户有责任确保标示的价格清晰,优惠声称和优惠幅度真确,有根据。同时,亦建议执法部门参考海外例子,提供更清晰、具体的执法指引,让商户作出价格比较时有所依据。

调查于今年4月1日至30日,以及6月17日至7月16日两段期间进行,实地检视4间连锁超市合共16间分店中,42款较受欢迎货品的每日价格,包括食品、饮料、个人护理用品和清洁用品等。此外,也参考了该些货品于过去1年的网上售价以作比较。

调查发现,超市普遍以价格比较方式来突显价差,营造减价促销的效果。价钱牌上通常同时标示两组数字,数值较高的一组会用线删去(即删除价),而另一组则为真实售价。42款货品中,有2间超市近9成的货品(38款及37款)都标示「删除价」,其馀2间超市也有近半货品同时标示「删除价」和真实售价,分别为23及20款。这种做法的目的或只为求令消费者相信货品由「删除价」减到真实售价,是以优惠价发售。

至于「删除价」的定义,3间超市拒绝正面回应,只有1间明确指出「删除价」等同供应商的「建议零售价」,不过该超市却没有按《商品说明条例》的执法指引在价钱牌中加以说明。另1间超市指「删除价」是「零售价」,会因应来货价、市况及需求釐定。另外2间来自同一集团的超市则没有回应。消费者必须留意,虽然「删除价」的定义不清,但超市仍然会在价钱牌加上「特价」、「今期推介」、「优惠推介」等字眼来加强减价优惠,吸引消费者购买。

一般消费者会理解标示的「删除价」为货品的「原价」,但调查反映逾7成半(32款)减价货品在过去30日内,从未以「删除价」发售。当中以2间属同一集团的超市情况最严重,38及37款「优惠」货品中,有多达32及31款(即逾8成)都有此情况,其馀2间超市的比例则分别为78%及20%。

以其中1款12罐装的汽水为例,有2间超市的「删除价」为$94.8,其后提升至$99.9,惟货品于调查期间从未以「删除价」发售,售价一直维持$37.9至$42.9之间。另一例子同为该2间超市的1款6包装豆奶,「删除价」标示为$28.7,但于调查期间一直维持$18.5,即使参考过去1年的网上价格,最高亦只售$19.9。

以上的例子反映「删除价」并非「原价」,甚至有故意抬高「删除价」以作促销,营造大幅度折扣优惠之嫌;而「删除价」与真实售价之间的差额,并不符合消费者可以节省金钱的期望。

即使超市曾以「删除价」出售部分货品,调查发所维持的时间亦相当短暂,其中1间超市,20款以价格比较标示的优惠货品当中有16款(80%)曾以「删除价」发售,但其中7款,于30日内以「删除价」发售的日子不足5日。

调查同时参考4间超市网上售价,其中3间分别有逾半数调查货品(14款、20款及21款),持续1年未曾应用实体店的「删除价」作为货品的网上售价。不过由于实体店与网店的订价策略有所不同,消费者参考时应小心留意。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的执法指引,商户在作出价格比较时,应明确标明「删除价」的定义;若果「删除价」是指「原价」,商户需于一段合理的期间内,曾应用该「删除价」发售货品,奈何执法指引未有为「合理期间」订明考虑素和评核準则。参考海外例子,例如相关英国法例定明,优惠价发售的时间不能多于较高价;新加坡则规定在过去6个月之内,必须连续最少28日以较高价作为售价。消委会建议本港执法部门,明确解释何谓「合理期间」,让商户有所依据,恪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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