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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关注减肥药滥用个案上升-《选择》月刊第380期

  • 2008.06.16

对体重非常关注的消费者,应留意近期多宗因服食减肥药而出现健康问题的事故。

截至今日为止的6月份内,卫生署已合共发出3次呼吁,提醒市民不要服用某些含有未标示成分的减肥产品,服用后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由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卫生署就违规的37款减肥产品向公众作出呼吁,其中32款检出含有西布曲明,另外有少数甚至含有禁药。

同期消费者委员会亦接获433宗关于减肥服务的投诉,部分涉及纤体中心提供的产品。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特别小心未曾谘询医生或未经医生处方、可透过纤体中心或互联网购得的减肥产品。

消费者应明白减肥药不是作为美容瘦身之用,而是处方予不能以饮食和运动有效减肥,而导致健康出现问题的人士。

消委会关注本港人口过重的情况日趋普遍,特别是儿童受垃圾食物广告影响的问题。

肥胖的主要成因是身体摄取的能量大于消耗。故此最有效的减肥方法是适当的饮食控制和定时运动。

但饮食控制并不等如盲目节食。相反应保持均衡饮食,以低脂、低盐、低糖、高纤为原则,并且每天至少做30分钟运动。

有关减肥的其他建议包括:

  • 减肥速度不应太快(建议每星期约减0.2至1公斤,约0.5至2磅)。
  • 消费者在服用减肥药前应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 消费者不应胡乱服用减肥药或成分不明的减肥产品,亦不宜透过互联网购买减肥产品;胡乱服用可引致严重副作用。
  • 接受减肥药疗程的同时,必须配合健康饮食和定期运动。
  • 应遵照医生或药剂师所指示的剂量服用。切勿过量服用减肥药,以免导致严重副作用;如忘记服药,不应在下次服药时同时服用两次剂量。
  • 减肥药对各人的功效可能不同,应监察体重,定时与医生商讨疗程的进度。
  • 服用减肥产品后若出现不良副作用,应立即求医。

报告是消委会与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药物教育资源中心合作,定期于《选择》月刊发表的精明用药系列,目的在提高消费者对用药的了解。

《选择》月刊现已上网,网址为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同时可透过电讯盈科固网及流动电话服务接收。

欢迎被邀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传媒引用新闻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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