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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欢迎政府发表的「竞争政策纲领」,在促进香港竞争环境方面,踏出重要的一步,回应了该会早前发表「公平竞争政策研究报告」的促进公平竞争建议。

  • 1998.05.25

消费者委员会欢迎政府发表的「竞争政策纲领」,在促进香港竞争环境方面,踏出重要的一步,回应了该会早前发表「 公平竞争政策研究报告」的促进公平竞争建议。

政府首次

  • 就有违竞争的经营手法发出指引,例如操纵价格及转售价格保证;
  • 将按个别情况审议某些行为是否有违竞争;
  • 界定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出任主席的一个高层组织)秘书署的角色,以跟进政府接获有关竞争事项的投诉;
  • ​公开阐明当政府在有需要时,采取行政或法律措施,以遏止违反竞争的经营手法。

消委会又欢迎政府承诺推动公众对竞争政策的认识,及向各政府政策局、部门和工商界解释其「竞争政策网领」。

在现阶段,政府将首先集中检讨其政策和措施是否会影响竞争、及可否改善,以促进竞争。但消委会相信市场上存在违反竞争的情况和商业行为亦亟注视。

例如:

  • 行业商会联合订价;
  • ​制造商规定最低零售价,使消费者不能分享零售商营运效率的成果。

消费者委员会促请政府公开投诉程序、处理方法、对事件的分析,及政府采取的行动,并定期发布。

政府将设立与竞争有关的事项和投诉的储存资料库,以便找出可能出现不足和有待改善的地方,资料的透明度十分重要。

消委会相信政府日后需要考虑为商界提供谘询服务,为商界提供指引。

消委会认为香港需要订定「公平竞争法」,予商界有确定的准则,哪些是属于违反竞争行为,及违反竞争行为的后果,以资规范。

在香港尚未有「公平竞争法例」及「公平竞争委员会」之前,消委会将与政府紧密合作,继续向政府转交行业违反竞争的投诉,例如转售价格保证或歧视性价格;亦同时研究各业的经营架构,例如食米和鸡的供应市场等。消委会应政府所要求,已凓手草拟行业经营守则,为行业的经营手法确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