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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包装香口珠样本不符《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规定

  • 2021.04.30

产品名称:

益达专业无糖香口珠 - 苹果青柠味

品牌:

益达

此日期前最佳: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重量:

28克

不符合检测项目:

未有在食物标籤配料表列出被准许用于食物的抗氧化剂经丁化作用的羟基茴香醚

检测含量:

百万分之十六的经丁化作用的羟基茴香醚,符合法例标准(百万分之四百)

标示含量:

不适用

抽取样本地点:

观塘一便利店

备注:

  1. 中心已呼籲有关商户停售所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
  2. 中心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及分销情况。
  3. 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第132W章)第4A(1) 及5(1AA)条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依照附表3所订明的方式加上标记及标籤。任何人为出售而宣传、售卖或为供出售而制造并无符合第4A(1)或4B(1)条的规定加上标记或标籤的预先包装食物,即属犯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
  4. 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5.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www.cfs.gov.hk/sc_chi/unsat_samples/20210430_8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