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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调查表列中医处方含未标示西药成分药粉(附图)

  • 2020.07.20

卫生署今日(七月二十日)呼吁市民,如曾向九龙观塘宜安街7号地下驻诊的表列中医范凤金求诊,切勿使用其处方的黄色药粉(见附图),因为它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西药成分。
 
署方早前接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通报一宗涉及一名61岁女士的怀疑中毒个案。该名病人曾因关节痛向上述中医求诊,并获处方黄色药粉,服用后出现疲倦、双脚肿胀、面肿等。医管局的化验显示,病人提供的黄色药粉样本含有西药成分「醋酸地塞米松」及「吡罗昔康」。病人曾到基督教联合医院求医,其后已出院继续接受治疗。
 
署方接获通报后,立即突击搜查上述中医驻诊的处所,并检获一批药粉及一款蓝/白色的胶囊。今天政府化验所的初步化验结果显示,病人提供的黄色药粉样本及该款蓝/白色的胶囊含有西药成分「醋酸地塞米松」及「吡罗昔康」。因应事件,警方今天拘捕一名61岁女子,涉嫌非法销售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调查仍在进行中。
 
卫生署发言人解释:「『醋酸地塞米松』和『吡罗昔康』为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醋酸地塞米松』属皮质类固醇,用于治疗炎症,不适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致严重副作用,例如库欣氏症候群,即出现圆脸及肌肉萎缩等病征。『吡罗昔康』属非类固醇消炎药,用以消炎止痛,其已知的副作用包括肠胃不适、恶心、胃溃疡和肾功能受损等。」
   
卫生署会设立热线(2961 8949)供曾使用该中医处方该款黄色药粉或蓝/白色胶囊的市民查询,热线明日(七月二十一日)起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运作(公众假期除外)。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非法销售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罚则分别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署方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曾获上述中医处方药粉的市民,如有不适或怀疑,应尽快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并于办公时间内将药物送交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今日(七月二十日)呼吁市民,如曾向九龙观塘宜安街7号地下驻诊的表列中医范凤金求诊,切勿使用其处方的黄色药粉,因为它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西药成分。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7/20/P20200720007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