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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再次发现怀疑附有虚假声称消毒酒精(附图)

  • 2020.05.28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香港海关昨日(五月二十七日)拘捕一名药房董事,涉嫌供应附有虚假乙醇含量及净容量声称的消毒酒精。海关呼吁商户如有出售该款消毒酒精,应立即下架。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沙田的药房售卖怀疑附有虚假成分说明的消毒酒精。于接获举报后,海关随即派员行动,到该药房试购一款以英语标示为含有百分之七十五乙醇的消毒酒精,而声称容量则为五百毫升。有关产品以透明胶樽盛载,零售价每樽二十八元。

海关人员把该款消毒酒精的样本送往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以确定其成分及安全性。化验报告显示,该款消毒酒精乙醇含量为百分之三十九,而净容量亦只有四百五十毫升。

根据化验结果,涉案消毒酒精的乙醇含量及净容量均与产品说明不符,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知悉化验结果后,随即部署执法行动,并于昨日拘捕一名三十六岁的药房男董事。

除搜查涉案药房外,海关人员昨日亦巡查全港各区超过一百个零售点,暂未有发现该款消毒酒精出售。

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市民,于购买消毒酒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留意包装上的资料说明,包括生产日期及有效日期;
避免选择来历不明及资料不详的消毒酒精;以及
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及有信誉品牌的消毒酒精。

今次行动是「守护者」特别执法行动的一部分。行动于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开始,截止今日(五月二十八日)为止,「守护者」行动已经持续超过四个月,期间出动超过四千八百人次的海关人员,于全港各区零售点巡查超过三万二千间次。行动将持续进行。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活动。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5/28/P20200528004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