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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捕(附图)

  • 2019.07.25

卫生署与警方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一项联合行动中拘捕一名62岁男子,他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

署方根据情报,于鸭脷洲一零售摊位购得一款名为「幸福狐狸植物精油」的外用产品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样本含有「双氯芬酸」,属于《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

「双氯芬酸」属非类固醇消炎药,可外用以减轻疼痛。「双氯芬酸」必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不适当使用「双氯芬酸」可引起红斑及皮肤发炎,市民在使用药剂制品前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卫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效能及素质均未获保证。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已购买并使用上述产品的市民应停止使用,如有疑问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7/25/P20190725007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