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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就医院管理局药物名册呈交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意见书

  • 意见书
  • 2011.06.08

引言

1. 消费者委员会乐于就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对于提高药物名册透明度的建议措施提出意见。

拟予检讨的新药名单

2. 消委会支持医管局定期把药物谘询委员会检讨的新药名单,上载至其互联网网站,让公众知悉。另一方面,消委会认为局方可考虑将有可能移除的药物名单,亦一并上载至其网站,同时接受公众就该等新药及现有药物提交意见,让公众有机会对名单药物的增删作出陈述供药物谘询委员会参考。

检讨新药决定和经检视的资料的发放

3. 消委会赞同医管局把药物谘询委员会的决定及相关的参考文献资料,上载至该局的网站供公众浏览。本会建议该局考虑同时公布其决定背后的原因,及就适当的个案透露何时会再对同一药物重新进行检讨。

公众的参与

4. 消委会知悉医管局藉周年谘询会及由医管局行政总裁定期与病人代表会面,听取病人方面的意见。就药物名册而言,消委会认为上述的谘询及会面时间应配合药物谘询委员会定时评估新药物的时间表,令病人或病人团体的意见得以适时反映,消委会重申上述第2段的建议,希望医管局收集公众对药物名单的意见,使药物谘询委员会亦将公众的诉求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