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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9成消費者認同立法規管醫療美容 消委會倡議引入清晰定義和牌照制度

  • 2016.12.12

近年,「醫療美容」大行其道,縱使發生了致命的美容事故,為人詬病的銷售技巧和服務質素言猶在耳,愛美一族仍願意為塑造完美體態和動人容貌,大灑金錢。消費者委員會發表研究報告,揭示目前本港在「醫療美容」定義和全面監管的情況下,無論產品服務涉及的風險、醫療儀器的監管、以至業界的資歷認證要求、銷售手法,資訊披露和申訴機制等每個環節都出現潛在問題,消費者難以判斷和往往低估所需承擔的風險,難以自我保護。(詳細報告:醫療美容服務的消費保障 - 引入新規管制度)

研究報告檢視了7個司法管轄區的規管模式,相比海外,本港在醫療美容服務的監管明顯落後,消委會提出9點建議,促請政府盡快就「醫療美容」釐訂清晰定義、確立施行不同美容程序的資歷認證、管制應用相關醫療儀器,從速為業界設立明確的牌照制度,落實風險管理。同時政府亦需就相關廣告內容、資料披露訂立指引,並引入冷靜期和申訴機制,進一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的研究分三大範疇,其一是通過諮詢美容業界、醫療專業團體及專家學者,了解規管現況、細節以及業界的意見;另外亦檢視7個司法管轄區相關法規和規管模式,評估適用於香港的做法。其二是通過消費者意見調查,評估消費者對「醫療美容」的認知水平和關注的議題,和就規管模式上發表意見。消費者的調查以三種形式進行,包括:電話訪問(1,004人)、街頭訪問用家(602人)和聚焦小組討論(72人)。其三是以神秘顧客身份訪查30間提供醫療美容服務的處所,包括:美容院、醫療美容中心、醫療美容診所和私家醫院,直接體驗業界的營銷手法。

電話訪問發現「醫療美容」服務廣為消費者使用,十分普及。年齡介乎15-64歲的人口中,每5人就有1人曾使用相關服務,男性、女性都有,但以女性居多(82.6%),以「激光療程」最普遍(61.8%)。

針對用家的調查顯示,絕大部份的消費者(98.8%)在港接受服務,近9成(89.3%)光顧美容中心,約一半(52.5%)最少每月使用一次,當購買服務時,平均消費約$6,600,多以一次性預繳式付款(65.6%)。

曾使用「醫療美容」服務的消費者中,逾半表示明白療程合約條款(66.5%)和相關服務的潛在風險(62.8%),整體滿意程度高達7成,當中認為服務可達至預期效果的更超過9成(97.2%)。

然而值得關注的是,消費者對「醫療美容」服務的觀念和現行監管的做法並不一致。大部分用家(81.3%)將「醫療美容」誤以為「一般」美容服務,認為可由「美容師」或「治療師」於美容院施行的是「普通」而「非侵入性」療程,忽略了當中潛在的安全風險。

另外消委會根據用家所提供的資料分析,一些應由醫生或牙醫施行,已界定為高風險的「醫療美容」服務,從他們的判斷,也似由美容院的「美容師」、「治療師」或「美容顧問」提供。其中表示由「美容師」提供的比例高達91.3%,相反表示由註冊醫生施行的只佔3.2%。

消委會認為,由於「醫療美容」在香港沒有清晰定義,不同程序可由不同從業員進行,消費者對服務的界定容易感到混淆和影響其判斷。然而「醫療美容」程序中如稍有不慎,消費者所承受的風險,輕則浪費金錢,嚴重的可導致容貌受損、肢體或健康上受永久性創傷,甚或危及性命。所以調查中,儘管消費者對服務效果感到滿意,亦有超過9成用家認同政府應從儀器使用、從業員的資格和推廣宣傳手法等多方面提高監管水平,足以證明消費者對於「醫療美容」的服務質素和安全抱有非常明確的訴求。

市場上「醫療美容」的產品和服務包羅萬有,而且發展迅速,各種各樣的介紹文章,評論和用家心得俯拾皆是,非常雜亂。根據消委會以神秘顧客身份訪查各類美容處所的經驗,不同業者對相同的療程所提供的資訊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令消費者無所適從。有關產品的資訊,當中有否誇大或失實亦難以判斷。更令人憂慮的是,調查顯示,近8成用家(79.5%)認為這些資料可以信賴。事實上,往往要待問題發生後,消費者才能真正認清這些產品或服務的利弊和存在風險。
        
消委會的調查也發現除診所及醫院外,美容中心/美容院的銷售人員對於「醫療美容」潛在風險、後遺症、副作用等風險評估的解說並不足夠;反而側重描述美容程序的效果,經常以「限時優惠」、「試做價」或「特別折扣」吸引消費者;亦有意見反映銷售人員會刻意品評消費者的容貌,乘消費者意志較薄弱,未能理性分析的情況下,硬銷產品。逾7成女性用家(72.4%)表示,曾經在接受美容程序時有不同的遭遇,例如被要求購買升級服務或其他額外產品和服務,期間根本無法思考所購買產品/服務的潛在風險,或是否真正有需要。

此外,根據消委會的訪查觀察所得,有業者把美容中心/美容院裝修如醫務所;工作人員會穿著如醫生的白袍;宣傳和廣告物品中,經常使用「醫療」、「專科」、「科學」等專業用語,從業員也會以不同的專業資格或名銜,如「治療師」、「顧問」推銷產品和服務,但對資歷和經驗,則不曾披露,或支吾以對。以「療程前、後」的對比相片來標榜成效,也是業者常用的宣傳手法,有些相片可能只是電腦合成或加工修整後的效果。消委會認為這些做法値得商榷,容易製造假象和不切實際的期望,對消費者極為不利。

政府須清晰定義「醫療美容」及制訂全面規管制度

目前香港並沒有規管「醫療美容」的特定法例,對相關服務也沒有清晰定義,高風險的項目只以「行政指示」界定。根據研究,無論是消費者還是行業從業人員,對於「美容」及「醫療美容」的服務範圍沒有統一的界定。綜合海外經驗,對於「醫療美容」雖不一定有官方定義,但都有明確共識,一般認為是以醫療方法例如手術、藥物、醫療儀器或侵入性技術達到改善外貌的效果;而在規管模式上均有特定的規管架構、註冊及牌照制度、資歷標準及其他保障消費者的措施。

消委會建議政府考慮以法例確定構成「醫療美容」的元素,引進牌照制度,從規管從業者資歷、儀器使用、處所設施,加強監控力度;再加上規定推廣手法、資料披露、冷靜期和申訴機制等措施維護消費安全和權益。報告提出9項建議,供政府、業者及持份者參考,期望多管齊下,切實提高消費者的保障。

一、清晰定義「醫療美容」為消費者保障奠定法理基礎
以法例確定構成「醫療美容」的元素,包括為美容目的而提供的醫療服務所使用的程序、手術類別、藥物、醫療儀器或侵入性技術,具體規範服務提供者(無論是醫護人員或美容從業員)的行為。

二、引進牌照制度,監督服務質素
以明確的牌照制度,取代目前「零碎」的規管方式,再配合適當的監管措施,落實風險管理、質素控制以及循規審查,加強保障消費者安全和權益之餘,也引領行業健康發展,為香港創造經濟裨益。

三、訂立資歷標準,確保專業水平
無論是醫生抑或美容師,除了應具備相關專業技術及經驗外,亦應達到同一套認可的資歷標準,確保專業水平。標準應按「醫療美容」服務的類別和風險程度劃分,並按從業員的資歷和經驗,作出合適的資格認證安排。另外,從業員的專業資格、經驗等資料亦應有系統地向消費者披露,並且適時更新。

四、儀器註冊及事故呈報機制,監察儀器的安全性
規定提供「醫療美容」服務的儀器使用者必須註冊;而且明文規定持牌人必須呈報與儀器相關的事故,加強監察使用時的安全度。呈報的資料亦應向市民公開,方便消費者在決定是否接受相關程序之前,全面暸解及評估風險。

五、獨立、具實證的資訊和建議,方便消費者作出知情的選擇
為了確保資訊不偏不倚及方便使用,有必要設立一個資訊平台,為消費者提供有關服務項目、藥物及儀器的標準建議。資訊平台應由政府或發牌機構嚴格管理,確保資訊更新、無誤。

六、徵求書面同意,保消費者信心
在提供「醫療美容」服務前,從業員必須按法規要求向消費者解釋程序細節,並徵求消費者的書面同意,確認已瞭解服務的潛在風險和補償措拖。同時,應禁止從業員在消費者進行療程時向他們推銷與同意書無關的服務程序。

七、規管具誤導性廣告
制訂業務守則規管推廣「醫療美容」服務的手法,明確限制廣告中使用有關聲稱的描述。

八、提供強制性冷靜期,阻不良銷售手法
「醫療美容」的潛在風險高,可能帶來嚴重後果,即使交易完成,也應容許消費者在合理時間內取消交易,對於一些被誘使、或威逼而購買服務的消費者尤為重要,遏止不良銷售手法。

九、透過調停和仲裁排解糾紛和補償機制
醫療美容服務業者可共同建立專屬的調停機構,提供切實可行、有別於現有個別排解糾紛途徑,完善解決消費糾紛。

消委會強調,引入全新規管制度和發牌機制的工作刻不容緩,避免再發生涉及不良醫療美容衍生的種種事故,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委會期望政府、美容界、醫療界和其他相關持份者能詳細考慮相關建議,仔細研究各地區在「醫療美容」服務的規管制度,為本港引入嚴謹及專業的監管法規。如相關建議能落實,消委會期望能全面帶領業界走上規範化的健康發展,為民生及經濟帶來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