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搬屋公司收費差異可逾4倍 額外收費項目繁多不容忽視

  • 2019.11.15

搬屋的過程繁複鎖碎,如果與搬屋公司的溝通不足,事前的安排不穩妥,隨時惹來一肚子氣,更可能大失預算。消費者委員會調查20間搬屋公司,發現業界的收費並無統一準則,而且差距極大;消費者應留意,除按物件計算的搬運費外,各公司都附設林林種種的附加收費,例如於假期搬屋、物品/傢俬超出重量和尺寸限制、傢俬裝拆、垃圾棄置等,消費者難以單憑粗略的報價作全面比較。消委會提醒,搬屋前應妥善計劃,較穩妥是先徵詢親友意見,選擇信譽良好的商戶,並向搬屋公司清楚查詢搬運過程的細節及所涉額外收費。搬屋公司亦有責任向消費者提供註明搬運細節的合約和收據,避免日後發生爭拗。

消委會於今年8至9月,向106間搬屋公司發出問卷,查詢報價方式、付款形式、最低消費、額外收費、損壞或遺失物件的賠償安排等,最終只有20間回覆,回覆率不足5分之1,業界反應令人失望。回覆的公司中,絕大多數(18間)提供免費上門報價,另有18間公司設有網上報價,其中5間會在網上報價後,再度上門覆核方才確認收費,服務較完善,值得業界仿效,提升行業的服務質素。

搬運費用的計算一般視乎搬運項目及數量,但有超過一半搬屋公司(13間)設有最低消費金額,介乎$600至$3,500不等。調查亦發現即使一些常用的家居電器,各公司的收費也大相逕庭,以搬運1部37吋電視為例,收費由$50至$600不等,相差11倍;而搬運1部三門雪櫃,收費則由$100至$500不等,相差4倍。

大部分公司(15間)會先收取訂金,由$200至$1,000不等,或總搬運費的10%至50%,並於搬屋當日收取餘額。餘下5間公司,則容許消費者於搬運完成才支付整項費用。

調查亦發現,各搬運公司都設有多種額外收費項目,而費用的差異同樣巨大,不容消費者忽視。例如若安排在星期六、日或公衆假期搬屋,部分公司會收取$500至$1,200起的附加費,也有的按運費總額加收10%的附加費。

有6間公司規定每箱物品不能超出20至25公斤,否則會收取$20至$30附加費或以雙倍價錢計算該箱物品;如需將大型傢俬拆件和裝嵌,有6間公司會按每件傢俬收取$100至$2,000附加費;若需棄置傢俬或雜物,收費則視乎物件的體積及重量而定,由每件$20至$5,000不等。消費者應注意,如居住的屋苑需在平台轉乘另一部升降機才能到達目的單位,有超過一半公司(12間)會因此而額外收費。

若住所不設升降機,所有搬運公司都會按樓層收取額外樓梯搬運費,然而,各公司對樓層的定義各異,有公司以5級樓梯為一層計算,也有公司以19級樓梯才算一層。而樓梯搬運附加費的計算方法更是層出不窮,11間公司以每件每層計算,收費介乎$1.2至$1,000;4間會收取運費總額的15%至20%,作為附加費;另1間同樣按運費總額計算的,則按樓層數量劃一收取每層$500附加費。對於需要特別搬運技巧的物件,如三角鋼琴,有2間公司表明不提供搬運服務,14間則會收取每件每層$100至$5,000附加費。

消委會根據調查所得資料,再按一般家庭搬屋所需,設定了2個需繳付額外附加費的例子,要求各搬運公司提供報價,從而比較收費差距。假設一個二人家庭由沙田區搬往旺角區,新居需步行5層樓梯才能到達,共有24件傢俬和電器,8個紙箱及10個膠箱需搬運。結果發現報價介乎$2,800至$14,508不等,相差逾4倍,而樓梯搬運費佔總搬運費約30%至50%。

又假設一個由北角區搬往荃灣區的四人家庭,新居需經平台轉升降機,需搬運37件傢俬和電器,另加10個紙箱、15個膠箱、2個紅白藍袋及2個旅行袋。報價介乎$4,545至$16,215不等,相差約2.5倍,值得留意的是,經平台轉升降機搬運費佔總搬運費,各公司的差距頗大,佔約4%至22%。

對於搬運時不幸損壞或遺失的物品,各公司的處理方案各異。15間公司設有賠償方案,當中部分會以每件或每箱物品計算賠償,最高賠償額由$300至$1,000;另有部分的最高賠償額為總搬運費的10%至30%;亦有1間按重量計算,最高賠償每公斤$10。其餘的公司,部分會視乎物品的價值或保險賠償等因素來決定賠償額,亦有1間表明不會因為物品損毀或遺失作作出賠償。

此外,個別搬運公司對某些物件未必提供服務,例如入牆傢俬、以玻璃膠固定位置的訂造傢俬、貴重物件、較大型的寵物等。

消費者在選擇家居搬運公司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 要求搬運公司上門提供較準確的報價、相關額外收費和合約條款;

- 留意惡劣天氣下的安排,及是否需自行購買保險;

- 瞭解物件在搬運過程中損壞或遺失的處理、賠償方案及退款時限。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