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幕蓋字: | 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 餌誘式廣告宣傳 |
精靈眼: | 商品說明條例!認清餌誘式廣告宣傳! |
職員: | 老闆,將會有甚麼宣傳攻勢呢? |
老闆: | 有,明天出頭版廣告吧! 賣到這麼便宜,大家還不爭著來買嗎? |
職員: | 我們只有十件貨品,不夠賣,不如寫清楚數量吧? |
老闆: | 不用了,噱頭而已! |
熒幕蓋字: | 第二天 |
爸爸和其他顧客: | 我要這部咖啡機! |
老闆: | 特價那部賣完了! |
爸爸: | 廣告是昨天才刊登,今天便賣完?不是說限賣兩星期嗎? |
精靈眼: | 精靈眼話你知! 商戶做廣告宣傳的時候,要先衡量自己供應商品的能力! 如果商戶無能力在合理時間內, 按廣告價格供應合理數量的產品, 就可能構成條例內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罪行! 消費者也要精明一些, 想了解多一點,到這個網址 |
熒幕蓋字: | 消費倍保障 買得更放心 www.consumer.org.hk/unfair_trade_practices |
熒幕蓋字: | 投訴及諮詢 消費者委員會:(852) 2929 2222 舉報熱線 香港海關:(852) 2545 6182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有關廣播及電訊服務):(852) 2961 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