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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8成霜狀和液狀眼影檢出可致敏重金屬 促廠商改善配方 清晰列出成分與有效期

  • 2025.06.16

聲稱高效顯色、質地順滑且持久不脫妝的霜狀和液狀眼影近年備受歡迎,適合繁忙生活節奏下的日常妝容。消費者委員會檢測25款標榜具持妝效果的霜狀和液狀眼影樣本,發現全部樣本均檢出小量鉛,2款檢出砷,符合現行內地相關規定,沒有安全疑慮,惟逾8成樣本檢出可能引致皮膚過敏的重金屬,皮膚容易過敏的人士要格外留神。另外,有7款眼影樣本檢出可能污染環境的環矽氧烷化合物,濃度全部超過0.1%,超過歐盟REACH條例將於2027年對駐留類化妝品實施的新規定。消委會呼籲化妝品生產商適時檢視產品配方和成分中的雜質含量。此外,消委會檢視產品標籤資料時亦發現有10款樣本只以日文標示成分或完全沒有成分列表,9款樣本既沒有標示有效期限亦沒有說明開封後使用期。消委會期望有關當局參考內地和歐盟等地的化妝品標籤規定,就產品詳細成分和有效期限等重要資料設規範,同時敦促業界在產品標籤清晰列明成分及使用期限,以協助消費者衡量潛在健康及環境污染的風險,從而作出知情選擇。

25款樣本涵蓋10款眼影筆,7款眼影霜/膏,以及8款眼影液/蜜,全部均為單色款式。當中15款標榜妝效可以維持數小時至24小時不等。10款聲稱既可作為眼影,同時亦可作眼線使用,及/或於卧蠶位置作提亮或陰影用途。另有2款為多用途化妝品,可用於眼、面頰和嘴唇等位置。樣本售價介乎每支/瓶$60至$360;若以每克(或毫升)計,售價由$15至$211不等,相差達13倍,當中又以筆狀產品樣本的售價最高,每克平均約為$160,明顯較其餘2類樣本高。

全部樣本檢出與安全相關金屬元素 惟含量均沒有超出規定

鑑於海外曾有眼影產品因檢出過量重金屬而被召回,是次測試特別檢測樣本中4種與安全較為相關的金屬元素,即砷、鎘、鉛及水銀。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均檢出小量鉛,含量介乎0.063mg/kg至2.2mg/kg,遠低於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的10mg/kg規定上限,亦未超出德國聯邦消費者保護及食品安全辦公室(BVL)的5mg/kg建議限值[1]。另有2款樣本檢出砷,含量分別為0.15mg/kg及0.28mg/kg,同樣未超出內地相關規定上限(2mg/kg)與德國BVL 的建議限值(0.5mg/kg)。至於鎘及水銀,則未有於任何樣本中檢出。整體而言,各樣本檢出與安全較相關的金屬元素,均沒有安全疑慮。

8成樣本檢出可致敏重金屬 部分樣本含量高於研究建議的目標水平

除與安全相關的金屬元素外,是次測試亦檢測了4種可刺激皮膚或可致敏的金屬元素,包括銻、鉻、鈷及鎳。只有1款樣本檢出銻,檢出量為0.29mg/kg,符合德國BVL的建議限值(0.5mg/kg)。有8成樣本(20款)則檢出鈷(0.13mg/kg至1.6mg/kg),19款檢出鉻(1.0mg/kg至5.4mg/kg),沒有樣本檢出鎳。根據2003年丹麥一份接觸性皮膚炎評論文章,鎳、鈷和鉻等重金屬均為引致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常見原因,惟若採用良好生產規範,這3種金屬元素於消費品中的污染的可接受標準水平為不高於5mg/kg(以每種金屬計)。若以此較寬鬆的水平作比較,只有1款樣本的鉻含量(5.4mg/kg)高於此水平。

該評論文章同時指出,部分人的皮膚較容易出現過敏反應,為減低其過敏的風險,建議消費品中的鎳、鈷和鉻等重金屬的含量應降至不多於1mg/kg(以每種金屬計)的目標水平。若參考此較嚴謹的目標水平作比較,20款檢出鈷的樣本中有2款的含量高於此目標水平;19款檢出鉻的樣本中,則有18款高於此水平。

整體而言,共有18款樣本同時檢出2種可刺激皮膚或可致敏的金屬元素,對相關金屬元素有過敏反應的人士應特別留意。 與此同時,有3款樣本完全沒檢出可刺激皮膚或可致敏的金屬元素,反映從生產技術層面而言,要避免這些金屬元素雜質存在於眼影產品中實屬可行,消委會呼籲生產商遵從良好生產規範,盡量減少產品中金屬元素及雜質含量,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7款檢出環矽氧烷化合物 有環境污染疑慮

環矽氧烷化合物,包括環戊矽氧烷(D5)及環己矽氧烷(D6),能提升化妝品的延展性及觸感,令色素及其他成分可以輕易地均勻分布在皮膚上。然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已將D5和D6歸類為高度關注物質,指出其具高度持久及生物累積等特性,廣泛使用含有相關化合物的產品最終會將其釋放到環境中,成為環境污染的主要源頭。有7款樣本檢出環矽氧烷化合物,主要為眼影筆和眼影霜樣本,全部檢出D5,當中2款同時檢出D6,而D5及D6的總量介乎0.45%至13.49%。然而,有4款檢出D5及/或D6的樣本標籤所列或其官方網頁所載的成分資料與是次測試結果存有差異。消委會期望有關廠商改善產品成分標示,並確保其產品中雜質含量降至最低。

為減低對環境可能構成的影響,歐盟《REACH條例》將於2027年中起規定駐留類化妝品中D5或D6的濃度不得等於或超過0.1%。若以此標準作參考, 7款檢出相關物質的樣本的濃度均高於該限值。雖然相關限值尚未正式實施,惟考慮到D5屬懷疑內分泌干擾物,以及D5和D6對環境構成污染的影響,消委會仍建議消費者審慎選擇,盡量減少使用檢出相關化合物的化妝品。

10款只以日文標示成分或完全沒有成分列表   標籤透明度有待提升

為讓消費者能挑選適合自己且安全的產品,產品標籤是否能提供足夠且準確的資訊尤為重要。然而,有10款樣本僅以日文標示成分列表,甚或完全沒有任何成分資料,包括1款檢出有機會在受傷皮膚引致皮膚過敏反應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和對羥基苯甲酸乙酯的樣本(檢出量符合內地和歐盟的相關規定)。值得留意的是,消委會過往多項化妝品檢測或研究都發現有產品沒中文或英文成分列表,反映情況亟待改善。同時,有9款樣本既沒有標示有效期限,亦沒有說明開封後使用期;13款有標示開封後使用期限,期限由6個月至18個月,差異頗大。

適當標示成分資料,可以協助消費者作知情的選擇;而清晰和全面的使用期限說明,則可避免消費者購入或使用狀況不明的化妝品。消委會敦促各產品供應商從速改善產品標籤的透明度,並確保產品以中或英文列出成分列表。

消費者使用霜狀和液狀眼影時,可參考以下建議:

  • 眼睛曾接受手術或出現感染者,應待康復後才使用眼部化妝品,並棄掉感染期間用過的產品;
  • 使用前應清潔雙手,如使用化妝掃亦須定期清潔,避免細菌滋生;
  • 選購聲稱多用途的產品應當特別小心,尤其部分允許用於眼部化妝品的色素,未必適合用於製造唇部產品。此外,如產品用於面部多個位置而較頻密地使用,受微生物污染的機會亦可能相應提高,故須特別留意產品的使用期限;
  • 含有閃粉或亮片的產品,細屑有機會進入眼內,觸及淚膜,甚至可能刺激眼睛,造成感染,尤其是配戴隱形眼鏡的人士。而化妝品中含有較大的亮片,更可能刮傷眼睛,如果在使用後出現不適,建議立即徹底卸除眼妝;
  • 化妝品應避免存放於高溫環境(溫度超過30°C),如車廂內或靠近窗邊有日光照射的位置,以防變質。眼影筆在遇熱情況下亦有機會出現熔掉而筆芯斷裂的情況;及
  • 如習慣攜帶眼影外出補妝或轉妝,產品或較易受微生物污染,應留意標示的使用期限,避免使用過期產品。美國眼科學會則認為,膏狀或液狀眼部化妝品較易滋生細菌,建議在打開使用3個月後便應棄置。

[1] 德國BVL於2017年公布的一份公告及報告,就化妝品中技術上可以避免的重金屬含量提出建議,認為眼部化妝品中的鉛含量超過5mg/kg;以及一般化妝品中砷含量 0.5mg/kg,便屬「可以避免」的水平。歐盟《化妝品條例》則允許技術上無可避免水平的微量金屬雜質,但沒有就上述與安全相關的金屬元素制定相關含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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