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日常照顧嬰幼兒殊不簡單,餵奶、換尿片之餘,還要照顧嬰幼兒哭鬧情況,所以都會為寶寶準備安撫奶嘴,加上為防止嬰幼兒掉落安撫奶嘴,引起衞生問題,或因找不到安撫物又再哭鬧,家長可能會精心加配安撫奶嘴夾。有些產品更設計精美,吸引嬰幼兒注意和玩耍。雖然看似是簡單的配件,惟家長必須小心選購,否則一不留神,或會令寶貝有安全風險。歐盟不時有安撫奶嘴夾被發現對嬰幼兒有潛在窒息和纏頸風險而須回收的個案,有見及此,消費者委員會測試了市面上15款安撫奶嘴夾樣本,發現4成(6款)未能通過歐洲標準的安全要求,存在窒息或纏頸風險,相關測試結果已轉交海關跟進。消委會敦促生產商儘快改善其產品的設計,並嚴格控制生產流程;本港代理商為保障嬰幼兒,亦應確保進口產品的安全。
消委會從不同零售店搜集了15款安撫奶嘴夾樣本,包括平面和立體款式,當中10款附有衣物夾,另外5款則非用作固定在衣物上,例如有毛絨玩具或布料部件,全部不設衣物夾。由於各種樣本的主要材料及設計均有不同,售價差異亦較大,由$26至$329。本港目前未有就安撫奶嘴夾訂定特別的安全要求,是次參考歐洲為安撫奶嘴夾訂立的標準BS EN 12586進行結構及機械性能兩類安全測試;亦為7款同時被歸類為玩具的樣本,進行專為玩具安全而設的歐洲標準EN 71-1所訂的機械和物理安全測試。整體而言,有8款樣本總評獲4.5分或以上,其售價亦有近7倍差距,反映不論平貴皆有理想選擇。
5款樣本欠通風氣孔不符歐洲安全標準
大部分安撫奶嘴夾由一條連接帶及夾子組成,連接帶的一端有扣子或夾子固定奶嘴(安撫奶嘴固定夾),另一端則有扣子或夾子繫於嬰幼兒的衣物(衣物夾)。嬰幼兒經常將不同物件放於口中,根據歐洲標準規定,安撫奶嘴夾的扣子、夾子或其他部分不應該太細小,以防嬰幼兒萬一誤吞而阻塞喉嚨及引致窒息風險。若樣本能夠穿過2個較大的模擬嬰幼兒口腔的模板,按規定樣本須留有最少2個不小於4毫米直徑或一個不小於12毫米直徑的通風氣孔。若嬰幼兒喉嚨被該等部件阻塞時,仍能靠通風氣孔維持呼吸,亦有助利用手術器具取出異物。
測試發現,5款樣本的衣物夾或裝飾部件能穿過2個模擬嬰幼兒口腔的測試模板,卻沒有提供通風氣孔,不符合現行標準,或會引致窒息風險。此外,標準要求安撫奶嘴夾若有可拆卸的部分,儘管留有氣孔,亦不能穿過另一個直徑較細、模擬嬰兒嘴巴大小的測試模板,防止嬰幼兒誤吞。結果其中1款樣本的安撫奶嘴固定夾拆卸後,能穿過全部3個尺寸的模板,未能通過安全測試。
5款樣本過長或有纏頸風險1款未能通過耐用測試
嬰幼兒喜歡把玩身邊的物件,若繫於身上的安撫奶嘴夾過長,或有完全纏繞脖子的風險。0至36個月嬰幼兒的平均頸圍為240毫米,歐洲標準要求奶嘴夾整體(不包括衣物夾)在25牛頓拉力下伸展時,長度不得超過220毫米。5款樣本量得的長度超出此規定,介乎223毫米至286毫米,具潛在纏頸窒息風險。
除結構安全外,消費者當然期望安撫奶嘴夾耐用牢固。機械性能安全測試將樣本的衣物夾循環開合1,000次,其中1個樣本在第320次開合時出現損壞。同1個樣本在進行拉力測試時,亦未能承受90牛頓拉力而破裂,不符合標準要求,而樣本於測試後所產生的細小碎件也存有令嬰幼兒因誤吞而窒息的風險。
部分標籤資料不齊全
測試人員根據樣本的外觀及特性,將7款亦歸類為玩具,包括1款標示不是玩具及1款未有標示是否玩具的樣本,因其顏色鮮艷的布偶裝飾或搖鈴部件,或會吸引嬰幼兒把玩,因此被歸類為玩具,該7款樣本皆進行歐洲玩具標準EN 71-1的機械和物理安全測試,並且全部符合要求。
是次研究亦檢視樣本的標籤資料,發現部分樣本的標籤資料較為簡短,要予以改善,包括4款樣本沒有標示本港公司的資料,消費者若遇上問題難以向有關公司查詢;2款樣本只以英文標示警告字句;1款則只得日語資訊;2款樣本的標籤資料十分簡短,未有提供使用產品的資訊;6款有連接帶的樣本沒有提醒消費者切勿自行延長奶嘴夾的標示,相關供應商應馬上跟進。
安撫奶嘴夾為嬰幼兒的貼身用品,家長選擇及供嬰幼兒使用時可參考以下小貼士:
- 細閱產品使用及說明資料,並留意警告字句。使用前細心檢查,若有任何損壞,應立即捨棄;
- 切勿自行延長安撫奶嘴夾的連接帶,避免嬰幼兒有被纏頸的風險;
- 時刻留意嬰幼兒的使用情況,確保嬰幼兒安全;
- 大部分安撫奶嘴夾產品不能以高溫消毒。清潔安撫奶嘴夾前,應細閱產品的標籤,包括耐熱溫度、洗衣標籤,以及清潔時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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