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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龕位價格懸殊可相差近12倍 留意境外龕位是否合法及手續要自行辦理

  • 2022.03.15

香港寸金尺土,不但樓價貴絕全球,連安放先人的骨灰龕位亦供不應求,私營龕位售價動輒數十萬元、個別甚至數百萬元。消費者委員會調查本港多間持牌私營龕場的服務與收費,發現龕場間的安放權費用懸殊,同一龕場不同檔次的單人龕位的費用可相差近12倍,最昂貴的雙人位費用更接近$520萬。此外,消費者購入龕位後,除可能需要繳付各種手續費、律師費、管理費或行政費外,亦需留意任何改動,例如加名或改名,隨時需額外繳付過萬元手續費。即使有意將先人骨灰送往收費相對較低的境外安放,消費者亦要留意不同地方的法規及上位手續,作決定前必須清楚了解合約內容及收費細節。消委會強調,購買骨灰龕位不但涉及一筆過大額費用,而骨灰安放期可長達25年以上,期間有任何變動,例如龕位要轉名或轉售,均面對不同的條件和限制,未必能如願以償,故購買前必須深思熟慮和及早籌劃。

政府為了杜絕未符合土地規劃、地契或相關規定的違規龕場,在2017年中實施發牌制度,至今有7間私營龕場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獲發牌,所有牌照有效期為10年。消委會職員去年11月至12月期間,致電7間持牌私營龕場,並以顧客身分到訪其中5間龕場,查詢有關龕位的收費、安放權,以及其他規定限制等資料。

現時有提供龕位予公眾購買/租用的5間龕場中,除1間以劃一租金每年$5,000出租龕位安放權外,其餘4間均以一筆過付款方式出租/出售安放權,然而其收費不斐,價格間的差異亦大。單人位或雙人位的收費,普遍介乎約$20萬至$60萬,但當中1間龕場的單人位的最低和最高費用,可由近$20萬至大約$249萬,相差近12倍;而同一龕場的雙人位安放權費用最高更接近$520萬,較調查中雙人龕位費用最低的另一龕場的$20萬,相差達25倍。消費者需注意,收費差異主要視乎龕位所在區域、樓層、位置或檔次,例如位處較中央、在視線水平、景觀較開揚或環璄較佳的龕位費用相對較高,處於最高、最低或兩旁的龕位費用則相對較低。儘管7間龕場於簽約後都設有14天冷靜期,如顧客於冷靜期內取消合約可退款,但一般只限於未使用的龕位。

消費者購買龕位如有機會更改受供奉者名字要十分留神,因為全部龕場都要求顧客在簽約時需提供龕位用者名字,其後一旦需更改或增加使用者的名字,會遇到相關限制或收費。有4間私營龕場是不容許顧客在簽約後更換名字,另外3間雖容許改名,但須收取行政費或手續費,只有1間表明手續費為$6,000,其餘兩間儘管容許更改,但沒有清楚說明會否收費或其金額。至於有提供雙人位的2間龕場,如顧客在簽約時未能提供第二名龕位用者的資料,其後加名亦須額外收費,當中1間更訂明於3年內加名須付行政費$1萬,其後每3年更加$1萬。

除了加名或改名要收費外,消費者亦要付上名目繁多的雜費,例如其中1間會向每個雙人位一筆過收取逾$3萬的管理費,另1間會向每位受供奉者一筆過收取$16,500至$27,000作為碑面、灰盅、上位儀式及供奉清潔費。另有2間龕場列明簽訂合約要另繳律師費,收費相差19倍,分別為$300及約$6,000。

此外,7間龕場都有訂立龕位安放權期限,在骨灰安放一定年期後,若想繼續租用,均涉及其他額外收費。調查中除1間的龕位安放權期限至2056年10月底外,其餘6間的安放權期限,均為2047年5月底或6月底。若以今年1月起計算,相關龕位的安放期約由25年5個月至34年10個月。假如政府同意續批土地契約,並讓龕場以補地價的方式續期,6間龕場均表示已有安放權人士須承擔或攤分補地價費用才可繼續使用,並須繳付續期費用、管理費、行政費或維修費等。消費者若想在龕位安放期限前提早將骨灰遷走,5間龕場均表示,需歸還龕位及不會退回餘下安放期的費用,另有1間則可容許自由轉讓。

自從本港私營龕場需領牌後,龕位供應更形緊張,有服務商乘勢宣傳境外龕位,聲稱合法、無須續牌或可以永久擺放骨灰等。消委會職員以顧客身分,向3間分別提供澳門、廣州市及佛山市龕位的服務商查詢收費及購買手續,發現一般消費者難以查證境外龕位在當地的合法性,和確認服務商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如沒有有效渠道尋找準確資訊,有意購買的消費者宜三思而後行。

部分境外龕位價錢吸引,不論龕位本身或相關雜費都較本港的私營龕位低,例如其中1間澳門私營龕場的代理表示,1、2人位至最多18人家族位,費用由$16萬至大約$300萬。另1間則聲稱以「一個價、兩個位」的組合形式銷售,表示只需購買一個本地牌位(夫妻位),便贈送一個廣州市指定龕場的單人位,費用由近$9萬至逾$28萬不等。然而,消費者切勿因看似便宜便匆匆下決定,需注意3間服務商均表示,在購買龕位時要一次過支付全數費用及不設冷靜期,如簽約後取消合約均不設退款。

此外,3間龕場均表示,顧客購買龕位後須自行安排先人骨灰運到當地上位及辦理相關手續。消委會提醒,儘管現時把先人骨灰運入或運出香港境外均毋須向特區政府申請,但一些國家或地區或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火葬證明書」及「遷移骨灰許可證」,並要求在當地辦理相關安葬或安放手續,才准許骨灰從本港運往當地,故有意將先人骨灰送往外地安放的消費者,需預先瞭解當地法規、申請程序和所需文件,免臨時籌措,倍感徬徨。

至於龕場是否符合當地相關法規,澳門龕位的代理商聲稱已獲取當地政府批出的私營骨灰龕土地契約,土地使用期至2049年,到期會向當地政府申請續租,可以永久安放骨灰;廣州市龕位的服務商聲稱當地的龕場已領取牌照,龕位可以永久使用;佛山市龕位的代理商聲稱已獲相關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擺放骨灰,但沒有說明安放期限及可否續期等。

就此,消委會向澳門、廣州市及佛山市當地的消保組織查詢調查的3個境外龕場在當地的規管情況,澳門消委會表示有關龕場地段在當地獲批准更改土地用途,可用作興建一座先人紀念堂,土地租賃期屆滿時需按適用法例續期;廣州市消委會表示有關龕場在當地屬宗教場所,提供的先人供奉服務僅限於信眾,及不允許公開銷售及作廣告宣傳,投機炒賣及抬價,如果在本港的有關宣傳內容已超越上述原則,本港市民應當謹慎購買。內地能夠提供給本港居民的安葬/安放設施只限經營性公墓。該會建議本港市民在購買內地龕位前須查閱經營性公墓建設的許可文件、營業執照等,由於本港居民不能預先購買當地龕位作將來之用,故不宜輕信可以轉讓或轉售的宣傳或聲稱;佛山市消委會因為沒有介入相關事務,故未能就消委會的查詢提供有關龕場在當地規範資料,然而提供了廣東省的相關規定,以作參考。

消費者無論購買本港或境外龕位,均涉及大額金錢,應注意以下事項:

  • 本港仍有為數不少的私人龕場未獲發牌,亦有中介公司代售二手私營龕位,為保障自身利益,消費者應直接向持牌龕場購買;
  • 即使是持牌私營龕場,亦未必全部龕位均符合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或租用前,應與龕場確認有關龕位屬於已獲批准售賣或租賃的部分;
  • 在購買或租用龕位前,應向龕場查詢清楚合約內容,包括付款安排、冷靜期的計算方法等,如有需要可向龕場索取合約樣本參考,並確保需要支付的所有款項已在合約內清楚訂明;
  • 消費者一般較難查證境外龕位在當地的合法性,現時香港亦未有任何專屬法例規管境外購買龕位,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前宜向當地親友或監管機關查證清楚,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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