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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美容事故不斷 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進行療程宜三思

  • 2021.08.16

近年醫學美容大行其道,不少愛美人士期望透過科技令外貌力臻完美,甚至讓肌膚重回青春。消費者委員會亦視察到不少高能量或入侵性注射療程在推廣時以其快速有效為招徠,但往往鮮有提及其存在風險,容易令消費者誤以為屬一般美容療程。然而,在消委會多年來的投訴個案中顯示,醫學美容療程的風險不容忽視,療程過程中若出現問題,有機會令皮膚受損,嚴重的可導致變美不成,造成長遠及難以撫平的身心創傷,實非金錢賠償足以彌補。儘管在新冠肺炎疫情下,美容院於過去一年多以來停業多時,消委會今年上半年仍接獲479宗涉及美容服務的投訴,情況令人關注。

消委會早在 2016 年發表研究報告,倡議為醫療美容引入新的規管制度,除清晰定義「醫療美容」外,更建議設立明確的牌照制度,落實風險管理、質素控制,以及循規審查;就此政府亦曾於 2017 年提出立法規管醫療儀器的建議,引入醫療儀器註冊制度,當中亦建議把用於美容程序的 20 種特定醫療儀器作使用管制。儘管社會大眾期望政府會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規管醫療儀器,惟使用管制則仍具爭議而未能取得共識。現時政府規管醫療儀器的立法建議集中於推出市面前及推出市面後的管制,而不包括特定醫療儀器的使用管制。

然而,多年來涉及醫療美容的不幸事故時有發生,更曾經釀成致命悲劇,為平衡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和行業得以健康發展,消委會認為有必要重新檢視醫學美容行業的情況並適時加強規管。

個案一:療程後臉上留印多月不褪  消費者情緒飽受困擾

投訴人於A美容院購買一個3萬元水光注射療程,打針當日,由於投訴人向美容院職員表示,過往醫生以針筒注射時感覺痛楚,美容院職員於是向投訴人推介一部針機儀器,聲稱以該儀器注射的效果均勻,痛楚亦較針筒注射少。投訴人遂同意由一位女醫生以針機注射,惟完成後面部出現紅腫,額頭、兩邊面頰及下巴亦留下一排排整齊的細小針洞。

A美容職員及女醫生當時均表示,紅腫和針洞會於兩星期內逐漸消失,惟一個月後投訴人面上僅消了腫,而一排排針洞仍清晰可見,針洞亦似被注射物包圍著,感覺有一條條凸出的線留在面上。投訴人其後自行向皮膚科醫生求診,獲告知由於注射太淺層,使透明質酸仍停留在皮膚表層。投訴人向A美容院反映後,再按美容院醫生的建議使用熱能機加速溶解透明質酸,惜4個月後情況仍然沒有好轉。投訴人連月來情緒飽受困擾,加上已對A美容院徹底失去信心,因此向消委會求助,要求取消所有已購療程及退款。經消委會調停後,A美容院同意退回全數款項,雙方亦簽署和解協議。

個案二:注射透明質酸後劇痛  事後頭痛作嘔

投訴人於B美容院購買1項價值7,200元的打針療程,分別於下巴及太陽穴位置注射1ml及3ml透明質酸。投訴人當日打了約一半劑量時已即時向美容院職員反映感到劇痛,惟美容院醫生稍停約十秒後便繼續為她注射透明質酸。完成後,投訴人感到呼吸急促及作嘔,需於美容院休息約半小時後才回家。投訴人當晚兩邊太陽穴位置腫痛,並感到頭痛及作嘔,須服用止痛藥,到翌日更感到牙骹位置拉扯及異常痛楚,只能進食流質食物,遂求助家庭醫生,獲告知有機會是同一時間注射太多劑量所致。李太於是向B美容院反映,職員建議交由美容院醫生跟進,並提議為她注射溶解針以緩解不適。投訴人無奈按指示預約與美容院醫生會面,惟當醫生於其手臂進行溶解針試針測試後,已出現紅印及眼晴附近皮膚腫脹不適。投訴人懷疑自己對溶解針敏感,決定不再注射。

投訴人表示,打針後帶來痛楚不適,整個星期寢食難安,精神飽受困擾,亦需額外支付就診費用,遂向消委會求助。消委會去信B美容院後,獲回覆因應個案屬特別情況,同意退回所有餘下療程費,並承擔李太的就診費用合共約$15,000。B美容院指李太已取回款項及簽署和解協議,個案得以解決。

個案三:激光定點去斑  臉上出現水泡又紅又癢

投訴人於C美容院購買價值9,888元的定點去斑療程,包5次皮秒激光及因子精華。投訴人完成首次療程後,其額頭感到痛楚並出現很多小水泡,即使職員即時替她搽潤膚膏補救,並聲稱是額頭皮膚較薄所致,一般3日便可消除,惟情況持續兩日仍未見改善,甚至有水泡破了,令面上明顯留有幾個長方型的紅印。C美容院隨後安排她前往指定醫生就診,醫生提供了抗生素消炎膏。投訴人表示,用後雖然水泡消褪,但該位置仍又紅又癢,決定不再進行有關療程及要求美容院退款。C美容院告知需簽署和解協議才可以辦理退款,但投訴人認為條文單方面保障C美容院而拒絕簽署,並向消委會求助。

消委會跟進時曾向投訴人說明,簽訂和解協議屬解決消費爭議其中一種可行方式,此舉可清楚記錄協議細則,其內容則視乎雙方意願。然而,投訴人關注C美容院草擬協議書的條文複雜,亦看似只保障該公司的利益。消委會雖曾向C美容院轉達投訴人的關注和疑慮,惟C美容院拒絕作出修改,堅持投訴人需要簽署該和解協議才能全數退款。投訴人收到有關訊息後,表示會考慮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再作出決定。

消委會認為首兩宗投訴個案,美容院利用入侵性美容技術,以針穿刺皮膚將化學物質注入皮膚層,具有一定風險。然而,美容院於推介此類針劑療程時,只側重講解打針後塑造的面部效果,若消費者對於所注射的化學物質成分未有充份認識,於未全然了解化學物質對身體的影響下,貿然將之打進皮膚甚具風險。此外,由於穿刺過程有機會造成皮膚破損,如注射過程處理不當,或環境設備欠衞生,感染風險更會增加。縱使消費者事先有心理準備承受注射過程的痛楚,卻無從估計注射後有可能出現的一切身體反應或後遺症,正如個案一及個案三,投訴人皮膚事後分別留下一排排針洞及額頭出現水泡,變美不成反影響外觀,更甚者要花上額外時間及金錢作補救治療,皮膚能否回復原狀亦屬未知之數。而個案二事主注射後感到呼吸急促及作嘔,萬一消費者有潛藏的健康問題,有可能誘發其他嚴重情況危及健康,有可能付出超乎預期的代價。

消委會提醒,如欲購買及進行此類醫學美容療程的消費者,應留意以下事項:

  • 由於部分美容療程只應由註冊醫生/註冊牙醫施行,消費者宜事先瀏覽衞生署網頁,了解有關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的詳細內容
    https://www.dh.gov.hk/tc_chi/useful/useful_medical_beauty/useful_medical_beauty.html);
  • 不宜只著眼於宣稱的美容效果或療程推廣優惠,應仔細了解美容療程的詳情細節,如所用的儀器和物料,以評估潛在風險和可能的併發症;
  • 要求美容院以書面形式提供進行療程的醫生全名,以便於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醫生名冊中核查施行程序醫生的專業資格
    https://www.mchk.org.hk/tc_chi/list_register/doctor_list.php);
  • 若進行美容療程後感到不適或皮膚出現異常,應盡快通知美容院,並謹慎衡量美容院提出的補救方案是否安全及切實可行;
  • 如消費者欲自行選擇醫生,事前應與美容院溝通清楚,費用會否由美容院承擔,並以書面作實,及保留相關醫療紀錄,以備有需要時作為憑據;
  • 如有任何疑問,應先諮詢專業醫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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