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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止汗劑止汗效能未如理想 留意用後衣物殘留印漬免生尷尬

  • 2021.06.15

香港的夏季炎熱,高温下難免大汗淋漓,不少人會使用止汗香體產品,期望止汗或減輕身體所發出的氣味。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1款止汗劑及體香劑,結果顯示整體樣本的除味表現理想,但樣本間的止汗表現卻甚為參差,其中2款於使用後,容易殘留印漬於衣物表面,令消費者容易厭棄有印漬的衣物。

消委會聯同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織(ICRT),測試11款止汗劑及體香劑,包括7款滾珠裝止汗劑、2款壓縮噴霧裝止汗劑,以及2款普通噴霧裝體香劑,售價約由$20.9至$99.9。測試涵蓋止汗和除味效能、紡織物殘留、用家意見、產品包裝環保表現,並檢視了各樣本的標籤資料。

止汗劑一般含鋁或鋯化合物,有助堵塞汗腺,達到暫時抑制出汗的效果。測試先量度20名女士使用各樣本3次後運動15分鐘的汗量,然後對比沒有使用樣本時所得的汗量。9款止汗劑樣本的止汗效能參差,近半(4款)止汗劑的減汗量未如理想,只評得1分至2分;其餘5款止汗劑則獲3分至5分。而2款體香劑樣本因用途並非止汗,所以其成分不含鋁化合物,抑制汗液分泌的功能相對較弱,分別只有2分及1分。

止汗及香體產品大多都聲稱可以除味。除味效能測試由3名氣味專家評審使用樣本24小時後放於試驗人員腋下4小時的吸墊,對比沒有使用樣本並置於試驗人員腋下4小時的吸墊,兩者的嗅覺╱氣味濃度。測試發現全部樣本的除味效能不俗,於該項目獲4分至5分。

止汗劑或體香劑可能會於衣物留下印漬。試驗人員在施用定量的樣本30秒後,分別以1塊黑色棉質布料和1塊黑色聚酯布料抹擦腋下,然後檢視殘留於布料的印漬。測試結果顯示,整體表現最差的1款為壓縮噴霧裝止汗劑樣本,不論在棉質布料或聚酯布料上的印漬最為明顯,分別只得1.5分(棉質布料)和2.5分(聚酯布料);另1款止汗劑殘留在棉質布料的印漬也較明顯,於該項目只得2.5分;而2款體香劑樣本的紡織品殘留表現則獲3.5分及5分。全部測試布料經清洗後,殘留的印漬均比未清洗前減少,顯示洗衣程序有助洗掉樣本上的殘留印漬。

選購止汗香體產品時,除關注其效能外,還應考慮產品是否符合可持續的環保原則。參考歐洲對可沖洗產品的環保包裝要求,量度各樣本的可使用量及包裝與產品比值(PIR)。可使用量要求產品用完後,殘留在容器內的重量應不多於產品的10%,惟2款滾珠裝止汗劑樣本的可使用量遜色,低於90%,於該項目只得1.5分。至於各樣本的PIR比值範圍由0.2至2.1,當中5款以玻璃為容器物料的樣本的PIR比值較高,而2款以金屬鋁為容器物料的樣本的PIR比值較低,重量較輕巧,所用物料和運輸成本亦較少,有助減少處理廢物的成本。

檢視各樣本的標籤資料,發現4款樣本沒有在包裝上列明成分,其中3款為止汗劑,儘管當中2款樣本的成分資料有清晰列載於產品網頁上,惟此舉未能讓消費者即時從包裝上獲悉重要資料;以及1款體香劑僅於其塑膠容器上,以日文標示成分,本地消費者一般難以明白;而全部止汗劑樣本均沒有標示所用成分的含量。消委會強調,雖然本港現時沒有規定化妝品必須標示成分資料,但成分標示是重要的消費者資訊,生產商應增加產品資訊透明度,例如是否含止汗、防腐劑或令其皮膚過敏的香料成分,讓消費者知所選擇。

除使用止汗劑或體香劑外,消費者平時多穿鬆身、通爽及透氣的衣物,讓汗液容易揮發,減少進食氣味濃烈的食物,例如咖喱、大蒜或其他辛辣食物,也有助減少體味。在選購及使用止汗劑或體香劑時,消費者可參考以下事項:

- 止汗劑所含的鋁化合物,需有足夠時間與汗液在汗腺頂部形成凝膠,阻止流汗,故建議在洗澡後及睡前施用,而於日間毋需補用,可待晚上才再施用;

- 連續數天使用止汗劑,其止汗效果會較佳,當停用止汗劑後,洗澡可逐漸洗去在汗腺頂部阻塞汗腺的化合物;

- 體香劑適合外出前、運動及洗澡後,皮膚乾爽時用,感覺會較清新和效果較佳,並可按需要於日間補用;

- 若腋下皮膚有損傷,或患有濕疹、毛囊炎等皮膚病,則暫時不宜使用止汗劑或體香劑,亦應避免在受損、剛脫毛或剃毛後使用,以免刺激皮膚;

- 若皮膚曾出現痕癢等過敏反應,應小心檢視產品成分,避免接觸一些含鋁、香料或防腐劑等成分,減低致敏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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