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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陪診服務最低消費相差3倍 收費名目多實際費用或難預算

  • 2018.06.14
體弱或行動不便的長者,外出往往需要陪同及照顧。鑑於由政府資助的社區照顧服務輪候時間長,市場上出現許多由私營或自負盈虧機構/公司提供的陪診或護送服務。消費者委員會檢視提供此類服務的14間機構/公司,發現全部設有最低收費,由$111至$470不等,差距逾3倍。除基本服務費外,機構/公司普遍設有其他額外收費項目;預約、更改或取消服務亦有不同限制。每次使用服務,總收費動輒數百元,而且可能需收取不同的附加費,實際費用或難以預算。消委會建議考慮使用此類服務的消費者要問清細節,亦呼籲服務供應商增加收費資訊透明度及減少限制,以提升整體服務彈性。
 
消委會今年5月向31間私營或自負盈虧機構/公司發出問卷,結果只收到16間機構/公司的回覆,15間沒有回覆或提供資料的機構/公司之中只有1間在其網頁提供收費資料,顯示有關機構/公司的資料透明度有待改善。
 
綜合各機構/公司提供的服務資料,發現單次服務每小時收費由$62至$160不等。其中9間會分辦公和非辦公時段收費,以非辦公時間收費較高,兩段時間的收費可相差約13%至50%。此外,全部14間機構均設最少服務時數,由1.5至4小時不等。若以長者到公立醫院輪候覆診時間計算,一般需用上3至4 小時,以此計算(4小時),每次基本服務費由$248至$640。如有需要長期使用陪診服務,消委會建議要估算清楚開支和負擔能力,免失預算。
 
除基本服務費外,服務員在護送服務期間的來回車資須由使用者承擔,1間機構更指定要以的士為交通工具。此外,部份機構/公司會要求收取不同的車資津貼或偏遠地區/離島附加費,由$30至相等於1小時服務費不等; 2間機構要求居住於非地鐡沿線的消費者,支付$30或$10附加費加交通接駁費。
 
預約服務亦有不同限制。除1間機構不設預約時限,其餘13間均要求消費者於提供服務前最少1天,甚或2星期預約。若今天預約翌日的服務,有3間會向消費者收取每小時$10至 $25的額外費用。
 
至於繳費安排,有6間要求預繳全數服務費;若取消服務,當中4間規定已繳費用不會退還。至於更改服務時間或日期,除2間機構沒有限制外,餘下12間均要求最少2小時,甚至3個工作天前通知。若少於24小時通知,3間須收取$50至 2小時的服務費;1間表示須支付已預約服務時數的費用; 1間則不會退還預繳之費用。
 
此外,消費者要留意選用的機構有否為服務員購買保險,有11間機構表示,服務員屬其僱員,已購買勞工保險;其餘3間則表示服務員並非其僱員。
 
另外,消委會亦檢視提供接載輪椅人士服務的收費,於回覆的3 間機構/公司中,其中2間設最低消費金額或最低服務時數。除車資外,3間均設額外費用,例如繁忙時間附加費或分區附加費等。假設1名電動輪椅使用者與1名同行照顧者在平日早上由彩虹邨到灣仔會議展覽中心,3間機構/公司收取的總車資由$240至$960不等,差別非常大,值得消費者詳加揀選。 
 
消費者使用陪診或護送服務前,應注意以下事項﹕
  • 瞭解服務員的認可資格,包括是否接受專業培訓並通過考核;
  • 每間機構收費不同,宜先清楚瞭解收費準則、最低服務時數、付款安排及其他條款,例如臨時更改或取消服務的附加費等;
  • 長者如需服務員在服務期間特別照顧,如患有認知障礙症或肢體傷殘,宜事先清楚說明,避免因溝通不足而產生的誤會;
  • 每間公司對偏遠地區的定義或有差別,要求收取的附加費或交通津貼亦不同,消費者宜詳細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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