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實際與期望有分別 熟讀新車保養細則 - 《選擇》月刊第467期

  • 2015.09.15

「新車落地」,車主都希望可以享受全新引擎帶來的駕駛樂趣,但如保養出問題便令人一肚氣。消費者委員會近年收到關於購買新車的投訴持續上升,例如車行延遲交付汽車,導致消費者因汽車首次登記稅上調而須繳額外費用;及新車經常發生故障而多次需要維修。

然而更多的情況是,不少消費者以為新車的「原廠保養」,跟一般消費品的條款類同,在保養期內可獲免費維修甚至更換產品。但實際上「原廠保養」範圍受不同條款及細則約束,例如車主必須按保養手冊上的指示,定期或於特定行車里數內將車輛送到指定維修中心檢查,並由車主承擔數千至過萬元不等的檢查費,否則「原廠保養」便告失效。

消委會在今年首8個月已收到55宗有關新車的投訴,去年全年則有67宗。在一宗個案中,投訴人向A公司購買1輛價值$28萬的全新7人車。投訴人發現車輛在行駛不足2,000公里時,已經出現短暫停頓後無法正常啟動的情況,她需要發動引擎5至6次才能啟動汽車。她因此需要兩度將汽車交由指定的維修中心檢查,並更換了電池及起動器。不過,相同問題在維修後翌日依然出現。她不滿新車於短期內屢次故障,在向A公司要求更換新車不果後,尋求本會協助。

本會介入後,A公司曾建議送贈油券及延長汽車保養,但未有正視零件故障問題。經多次調停後,A公司最終同意更換同型號新車。

另一宗個案涉及汽車保養期內的組件維修費用。投訴人於2011年11月以$23萬購買一部全新私家車,在2013年10月例行檢查後1個月,他發現車頭LED裝飾燈損壞。由於這不影響汽車性能,他決定留待每半年一次的定期檢查時才維修。及至檢查時,投訴人被告知兩年原廠保養期已屆滿,車主需自費$14,000維修裝飾燈。他指車輛享有5年保養,亦有按要求定期檢查車輛,應可獲免費維修。但職員解釋首兩年基本保養屆滿後,公司會為車輛的主要組件提供續保至5年,但LED燈並不包括在內。

投訴人稱買車時,B公司職員告知有5年原廠保養,當時銷售人員沒有說明不同組件的保養年期不同。經過多番理論,B公司同意減收$4,000,但他仍感不滿,故向本會求助。

B公司向本會解釋,保養手冊已列明保養的條款及細則,損耗性零件並不屬保養範圍。經本會調停後,B公司酌情處理,向投訴人提供以優惠價$3,700更換LED燈。

最後一宗個案關於新車延遲交付。投訴人於2014年10月以$48萬向C公司購買私家車,並繳付訂金,職員預計2015年1月可安排出車。他於1月中獲悉該車會延期抵港,並有可能繳交額外車稅。當車輛於4月初交付時,他被要求多付$30,000車稅。他認為額外稅款過高,C公司需為延誤負責,重申只會支付交易合約列明的金額。C公司堅持投訴人需支付新增車稅,否則退款及取消交易。

本會接獲投訴後向C公司了解,得悉因環保汽油稅務寬減結束令車稅上調,最後投訴人選擇同牌子但另一型號車款,作為和解方案。

消費者購買新車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 應主動查詢保用詳情,例如車輛定期檢查費用等,決定購買新車前先瞭解保養範圍的條款及細則,和是否適合自己的需要和預算。
  • 仔細閱讀保用手冊的條文,了解保用年期、保用範圍、不受保零件及維修費等詳情。
  • 合約上列出的供貨時間可能只作參考,實際時間會影響車價。消費者應留意條款有否列明,如因供貨延誤造成價格改動時,可否取消合約及退訂。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