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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促立法保障消費權益

  • 2012.01.31

消費者委員會今年的工作重點為繼續推動立法,保障有競爭的自由市場及規管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

《競爭條例草案》

消委會促請立法會議員,支持落實《競爭條例草案》,以保障和促進市場競爭,防止市場上的反競爭行為。

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教授指出:「多年來,消委會一直致力推動立法,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只有落實競爭法,才可消除香港市場上的反競爭行為,讓消費者享受更廉宜、選擇更多有質素的貨品及優良服務。我們期望,《競爭條例草案》能在今個立法年度內通過。」

過去一年,消委會不遺餘力向普羅大眾及業界,包括中小企業,解釋《競爭條例草案》對整體社會的重要性,並於2011年12月舉辦中小企論壇,讓業界更了解有關條例草案。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立法

在消委會的年結記者會上,張教授談及政府最近就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白紙草案。

消委會多年來,一直強烈要求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張教授表示,消委會歡迎政府就規管立法事宜,發表白紙草案諮詢公眾,對保障私樓買家權益,踏出重要的一步。

消委會認為,建議中的草案,在防止發展商作出失實陳述,及向公眾發放虛假與誤導資訊方面,具正面作用;而有關的規管,必須讓一手物業銷售,具透明度、公平及有秩序地進行。

張教授強調:「置業對很多香港人來說,是一生中最昂貴的購買項目,因此,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立法,必須以保障消費者為大前提。」

消費者投訴部分主要類別下降

2011年,消委會接獲的總投訴數字為27,541宗,比前一年稍微下趺5%;情況令人鼓舞,不過,也有部分投訴類別引起關注。

電訊服務(7,233宗)及廣播服務(1,339宗)的投訴,均錄得雙位數字的減幅。涉及電訊服務的投訴,主要為收費及合約爭拗,下跌20%;而廣播服務則主要與收費電視有關,下跌28%。

對於兩個投訴類別錄得的投訴個案減少,張教授認為,這是消委會致力推動消費者教育,給予預警及監管當局與業界合作,減少不當銷售手法的成果。

消委會對流動電話服務合約及漫遊服務所作的研究,以及監管當局的推動,促使電訊業界在2011年7月,落實執行「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讓消費者在簽訂電訊服務合約或續約時,得到更佳保障。張教授指:「這是經過各有關方面長期磋商後的積極成果。」

另外,首五項主要投訴類別中,投訴個案減少的還包括通訊用品(1,724宗,下跌13%)、電器用品(1,511宗,下跌14%)。

遊客投訴佔總投訴個案8.5%,錄得2,342宗,增加15%。當中,內地遊客投訴增加20%,至1,698宗;另一方面,涉及旅遊團的投訴則大幅減少82%,只有49宗。內地旅客的投訴,主要為銷售手法、價錢爭拗及貨品質素。

嬰兒奶粉投訴激增

有關嬰兒奶粉的投訴,由2010年的71宗,激增至去年的194宗,增幅達173%。七成的投訴(138宗)涉及價錢、缺貨及產品質素。

單在2011年首季,消委會收到家長因不滿奶粉價格上漲以及供應不足的投訴有123宗,當中,42宗涉及供應不足。消委會迅速回應家長訴求,敦促供應商確保有穩定貨源提供予本地消費者,並設立客戶熱線,其後,有關奶粉供應不足的投訴於餘下三季(4月至12月),回落至只有7宗。

另一項錄得高增長的投訴類別為醫療服務,由2010年的173宗上升至去年的239宗,增幅38%;投訴包括醫院分娩服務收費。

網上購物投訴升幅驚人

消委會關注網上購物投訴急增的趨勢。有關投訴由2010年的439宗激增至2011年的829宗,增幅達89%,當中,涉及團購的投訴達548宗。

團購投訴個案在2009年只有1宗,2010年2宗,但去年的升幅令人憂慮。團購投訴主要涉及美容服務、醫療服務、餐飲、化妝品及衣飾等。

團購的投訴性質主要為付款後收不到優惠券或訂不到服務(32%)、貨品/服務質素(20%)及店舖結業(13 %)。

網上團購提供的優惠固然吸引,但消費者也須小心。與正價貨品相比,團購網站提供的服務、產品保用及貨品質量未必有保證。消委會促請團購網站小心殷選合作商戶,並須於網站內清晰說明銷售條款及細則,讓消費者參考。

消委會呼籲消費者,於網上購物前應三思而行,並謹慎選擇信譽良好的購物網站。

關注不公平銷售手法

消委會非常關注,消費者因不良營商者的蒙騙手法,遭受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對待。消委會將繼續點名公布以不當手法營商的店舖,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年內,消委會研究標準格式消費者合約的條款,由於有關合約通常由供應商草擬,當中的條款對消費者未必有足夠保障。消委會稍後會發表有關研究報告,並建議標準格式消費合約草擬指引及合約範本。

張教授指:「若業界接納建議中的指引,將可提高對消費者的保障,減少不必要的爭拗。」